皇甫烈今晚依旧没有留同欢陪睡,而是将同欢送回了家。
同欢卸妆,洗头发,把礼服送去干洗。
折腾了一大堆,便拿出珠宝匣来装那价格高昂的一套首饰。
其实倾城是有一大堆珠宝的,男人们爱她,出手更是阔绰,当年的倾城,珠宝匣里收藏了全世界各种名贵的珠宝。
可这些年,倾城的身体不好,同欢起初赚不到钱,就只能把那些珠宝拍卖掉,来换取倾城的医药费。
三年前,倾城的心脏移植手术。
遗体捐赠者对那颗心脏开出两百万的天价,同欢那时候被逼得很惨,珠宝什么的全部卖空了,却还差三十万。
她始终记得,那是她第一次去陈家别墅,第一次求陈修义给她三十万,可面对的不过是对方的羞辱和刻薄,以及冷冷的拒绝。
她失忆过,所以不知道那三十万是怎么凑齐的,但手术还是做了,很成功,只不过有轻微的过敏反应。
才三年,那颗心脏就撑不下去了。
同欢必须筹钱准备下一次的手术,她不知道这一次的死者会开出什么样的价码。
但是,不论如何,同欢都必须救活倾城。
就这样想着有的没的,同欢把珠宝装好,她想着,什么时候把这些东西直接还给皇甫烈。
又想了些乱七八糟的事情,同欢便倒在床上大睡,可却是失眠。
她总是很难忘记自己握着皇甫烈巨大的感觉,那是同欢第一次这样去做。
她觉得她渴望的干净简单的人生正一点点脱轨,她开始兜售自己的身体,成为一个货真价实的妓…女。
她有些悲哀的闭上眼。
命运洪流声势浩大,她这种小人物全然无法阻挡,只能任由命运推着她奔赴灰暗的远方。
同欢迷迷糊糊地沉入黑甜乡。
翌日,她是被一个电话吵醒的。
那是一个陌生号码,从未曾联系过的那种,但是同欢知道这个号码的主人是谁?
陈修义。
当年的倾城,手机里只有一个号码,她总是拿着手机,痴痴地守着,等着那个男人给她发信息,打电话。
那时候的手机还没现在时尚,甚至可以说笨重又难看,但倾城就是那样坚守在那里。
而小同欢,就站在一旁,看着倾城耗尽整个青春去等待去追逐一个负心薄幸的男子。
她接过电话。
陈修义的声音一如既往的清淡和高高在上,对着倾城,他总是用这种命令的口吻的,如今面对同欢,居然也是这般。
他说:“同欢,出来见一面。”
他不管同欢现在在做什么,不管同欢是不是忙碌,就这样清淡的命令,而且对方必须等候命令随传随到。
同欢淡淡地回了两个字:“没空。”
她不是倾城,对他无爱,自然做不来这种大跌身价的事情。
以她同欢的美貌和心机,外面想追她的年轻英俊视野有为的男人一抓一大把,她干嘛要犯贱对一个老男人毕恭毕敬。
但显然,陈修义有急事求她,很快地,电话就再次打过来。
给读者的话:
断更了,我能说我踩点失败吗?泪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