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欢因为林肯的死一蹶不振。
他们几个,虽然一直陪在同欢身边,但乐队,却已然成了禁忌。
同欢三年来从未曾唱歌任何歌,她从不去ktv,她不管流行乐,她对摇滚无动于衷,她不再碰任何乐器……
她尘封了自己的音乐才华!
只为了祭奠,那个她深爱的男生!
同欢那一念中想到了很多很多,过往肆意放纵和挥霍的青春,和林肯热烈的爱情,乐队的辉煌……
她抬眸看着这些死党们,却发现他们也都眼巴巴地瞧着自己。
显然是怕她伤心。
时隔三年,很多的心痛都变得晦涩,或许同欢还是会伤感,但绝不会再如三年前那般惨烈了。
而且前三名的奖金,真的不错。
第一名是一百万,第二名是五十万,第三名是二十万,而只要在前十,都有十万块。
同欢现在,最想要的,就是钱。
她笑了笑,道:“我也希望能选上,反正是选,又不需要露面,这么便宜的钱,不要白不要,等拿了奖金,大家一起去挥霍吧!”
诸人这才释然。
音乐,是他们年少时的梦。
隔了三年,同欢混迹在帝国理工和络故事间,楚离是医科大的高材生并早早地成为了一名外科医生,小宝挣扎在升学中,阿错则开始帮着沉香扇照看场子……
时光,带走了很多的东西。
那些青春,得意和张扬,肆无忌惮和年少轻狂,渐渐消散,被时光的刀,打磨到圆润平滑。
或许,只剩下心中的梦不变。
“我好想再当一次键盘手!”
“架子鼓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