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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七章 残魂夺舍(第1页)

这佛子虚像根本不是“虚像”,而是白骨架主人的一缕残魂。人死后,他以大法力把一缕残魂凝到舍利之中,他倒也没想过夺舍之事,只是心有不甘。没成想有一个愣头青闯进洞中来,把他的一百单八颗舍利凝成丹药,残魂重聚,所以凝练好的丹药中会有一个佛子之相。林墨初以为这个这丹药里的佛子之像是丹婴呢,而他一不留神的晋升

为八品炼丹师,以后可以以丹尊自居了。哪有这么好的事,他想多了。殊不知,丹道一途,没有捷径可走。白骨主人身死之前已是濒临金身大成的境界,堪比道修的合道之境,远不是林墨一个炼气二期的小虾米所能比的。仅仅是一缕残魂,也比林墨的魂念之力强大多了,夺舍

成功并不是一件难度多大的事情。残魂缓缓下落,当触及到林墨的身体时,林墨的身体顿生挤压之感,头疼欲裂。这挤压之感倒不是作用在身体上,而是作用在他的魂魄上,要把他的魂魄挤压离开躯体,

鸠占鹊巢。

“你要是识好歹,就乖乖的魂魄离体,乖乖的去往生投胎,不然的话,我必吞噬你的魂魄,让你永远转世的可能。”残魂口出威胁之词。

“玛德,亏我还叫你一声老哥,你他娘的却要夺我的舍。想夺我的舍,做梦!”如果被夺了舍,人就完蛋了,哪怕是蚍蜉撼大树,林墨也要拼上一把,因为他不想死。美好的生活才刚刚开启,幸福的大门才刚刚打开,突然要挂掉,挨谁谁都不会乐意

“不自量力,那你别怪我不客气了。”

残魂以更快的速度下落。林墨拼尽全力的反抗,使出浑身解数,但是白骨主人的残魂实在是太强大了,那抹恐咘的威压排山倒海般朝他的身体涌来,把他的魂魄挤压得扭曲变形,要撕裂他的身体

,甚至开始吞噬他的魂魄。“老哥,不要这样。”林墨要扛不住了,不得不放低姿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你是密教上师,天上有地上无的大能之人,欺负我一个普通人,传言出去就不怕人笑话吗

?老哥,算我求求你了,放过我好不好。我上有老下有小,家里少不了我啊!”

“哼,既然怕了,那就乖乖就范,把这具躯壳让给我。”

修到白骨主人这等境界的高人,七情六欲都已是过眼云烟,万物以为刍狗,予杀予夺,全在一念之间。林墨以为装可怜人家就会放过他,痴人说梦。“咳咳,要不这样,老哥,你把我给放了,我长得又不好看,三庭五眼都不成比例,我再给你找个长相好看的人来供你夺舍。你喜欢什么样类型的,我就给你找什么样类型

的,包括各大英俊潇洒男明星,金发碧眼的歪果帅哥我也能给你找到。如果你这一世想体验体验做女人的乐趣,也在我的能力范围之内。”林墨这话说得,有些自欺欺人了,妄自菲薄,不对自己负责。但也难怪,他没有镜子,不知道自己此刻什么样子的。此刻他白骨观的第四重境已经完成的差不多了,伐毛洗髓,脱胎换骨,白骨上长出凝脂一般的肌肉,五脏六腑,经络血脉,无不焕然一新,原本光秃秃的脑袋也被一头乌黑亮丽的发丝遮盖。他身上的衣服尽数碎裂,不着寸

缕,露出一具精致到无可挑剔的身体,脸型精致得女人见了多要嫉妒,肌肉线条如同刀削斧劈般完美,肤色如凝脂白玉,隐隐闪动着晶莹的光华。

此刻的林墨,帅到人间爆炸,就是赵家二公子“美男子”赵天佑见到他都得羞愧得低下脑袋。

这么一具完美的躯体,正是白骨主人所需要的,所梦寐以求的,如何能肯放过。

“聒噪!”残魂一声喝道,继续着他的夺舍之举。到目前为止,他没有受到半点的阻碍,因为他太强大,而林墨有太弱小了,实力可谓云泥之差。

林墨急了,破口大骂道:“草尼玛的,别给脸不要脸,赶紧从我身体离开,不然我不客气了。”

林墨的咒骂换来的只是白骨主人更快速度的夺舍。林墨再也坚持不住,先是魂魄之脚离开了身体,然后小腿,大腿,接着更快的速度蔓延到上身。他所离开的,正是残魂所占据的。当他完整的魂魄被挤离躯体,他就完了

,只能去阴间报道,等待来生世间再走一遭。

林墨心急如焚,却无计可施。

难道自己的一生就要这么悲催的落下帷幕了吗?

不甘心啊,实在不甘心!

突然,脚下一物被他看在眼中,银针。依着这根银针,他醍醐灌顶的想到了一个可能会有效的办法,屠龙之技,九阴针法和九阳针法。

老头子说,九阴纯阴,只能给阴鬼治病,九阳纯阳,只能给神仙看病。

银针能帮人治病,当然也能殺人。

魂魄乃是阴体,九阴针法正适用。不管九阴针法有没有效果,能不能降服这个老小子,林墨没有别的办法了,只能一试。这时他的魂魄已经被挤出身体大半了,一体两魂,好在白骨主人的残魂只挤占他的

身体,并未融合,身体还在受他的控制。

“无妄小儿,你在干什么?住手!”

见到林墨拿银针扎自己,残魂厉声质问道。在残魂看来,这具完美的躯体已经是他的了,决不允许任何人破坏。

“这身体是老子的,老子想怎样就怎样,管你鸟事。你要是识相,赶紧从老子的身体里离开,不然老子非扎死你不可。”

“不见棺材不掉泪,不到黄河心不死!你这无妄小儿,我本仁慈想留你一缕魂魄,但你一再辱我,我岂能留你,今日我就把你的魂魄也毁了。”林墨顿觉不好,他已经离体大半的魂魄突然被一股无形的拉力往身体里面扯去,而白骨主人的残魂不仅在融入他的体内,也在融入他的魂魄,不仅要夺他的舍,还要把他

的魂魄给融合了。白骨主人的残魂比他的魂魄强大何止十倍,就像一个丫丫学步的婴儿面对一个九尺壮汉,毫无招架之力。两具魂魄在渐渐融合,一个吞噬另一个,一个越来越明显,越来越具体,而另一个越来越模糊,越来越抽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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