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林林森用着多了,积极又奋进,我也就才依依不舍的把迷月给他处了。
感情,我真不懂它,如果懂了,也就不那么痛和失败了。
可是小孙,我突然很想有钱。
以前,我会觉得钱多钱少无所谓,日子能过下去就行了,我会如我父亲翩翩风度的说:“钱财乃身外之物,生不带来,死不带去。”
现在,我慌了,因为我没钱。
我不止一次做这样的假设――如果我有很多很多的钱就好了,一百万。
至少有一百万。
有了一百万,我就可以去自己喜欢的城市,买一套房子,然后,树高千丈,落叶归根。
以前,我觉得城市与城市之间的距离不重要。
现在,我觉醒了。
远亲不如近邻。
独在异乡,还是异客!
我父亲说:“沈恩衣,你以为我不知道你吗?你就是想去晴诺家,找晴诺玩。跟你说,只要你尾巴摇一摇,立一下屁股,我就知道你想要干嘛,必竟是我亲生了你。”
真的,我表现得那样明显吗?
我把酸奶,苹果,梨,瓜子,花生,糖,瓶装饮用水,充电煲一样一样的装进包包,去见晴诺,衣服也要挑一挑,因为许多年没见了嘛。
晴诺回家割草,挖地,然后拍成小视频放网上,一时在我心里大红。
她真的真实又接地气。
去见她的路,长满荆棘并且无从下脚。小时候迷恋的黑土地荒了。小时候迷恋甘甜玉露的井干涸了。小时候钻的竹林东拉西扯,早不成形。
倒是小时候采的野花还在,似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般坚强扎实的存在。
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便成了路。走的人少了,路又不见了。
因为是冬天,山顶上还有雪。路上的草也被霜榨得焦焦的。太阳一晒,人踩在上面悉悉簌簌,像脆了的酥油饼干。上山的路,只有山厥枯萎的叶子盖在上面。
也只有山厥枯萎的叶子无人问津,若是杉树枝桠,估计早就被人捡去烧柴火了。
路过那片杉木林,依然需要我无数的勇气。
其它地方还好,那片杉木林一进去,寒气渗骨,加上林中坟墓无数,真的须要胆量。
依靠和晴诺不停的对话,我顺利出了杉林,再一路而上,终于见到十几年未见的她。
她呀,理了个男士的头型,加上为人处事大大方方,倒也帅气当场。
她还在那任劳任怨的翻土呢!
我过去同她母亲打招呼。
我说:“不知道怎样喊您?”
她说:“随便。”
我说:“不能随便。”
她说:“那叫表嫂。”
我便唤她“表嫂。”我打开包给她发水果。她实在犟,推来送去。最后我跑了她才作罢。
本来一天能翻完的地,因为晴诺跟我去爬山,干不完了。
“干不完明天来。”她乐呵呵的唱歌说。
晴诺见了我,高兴坏了,那种感觉,只要她唤我一声“晴诺”,哪怕“晴诺”之后再无言,我也能感觉她十万分真实的存在。那么多年,她还是那种耿直豪爽的明朗可爱个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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