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K!”
足足打印有十几张合同,一式两份。
横店复印店直接打印下来,签好合同,李安准备邮寄出去,地址在魔都。
问题不大,掀不起李安的回忆。
顶多为原身默哀一下。
“搞定!”
如果不是那幼稚女拖他分成,李安还真忘了他还是个兼职作家。
“等等!”
李安看着合同,突然想到自己已经签约了,万一这个作品~
顿时李安联系他的责编,他要把作者归女儿名下,然后自己以监护人的身份进行签约。
虽然复杂了一点,但可行,哪天作家这个身份被发现,又被那幼稚女用合同限制了他的作品就得不偿失了。
用他女儿李欣彤的署名最合适。
“这会才搞定!”
李安把合同邮寄出去,当晚他开始码字,把碧瑶为了保护张小凡身死诛仙剑阵的小说情节上传了上去。
这会就剩下百来个读书了,毫无疑问,这是诛仙最经典最虐心的情节,百来号人就能星火燎原~
“还我碧瑶。”
“九幽阴灵,诸天神魔,以我血躯,奉为牺牲,三生七世,永堕阎罗,只为情故,虽死不悔。”
“太燃了,大爱碧瑶。”
读者“仙侠书虫”打赏作者:10000起源币。
仙侠书虫:作者,继续更啊,一更打赏1000点起源币,立贴为证。
比率是1:100,1000就是十块,跟网站五五开,作者可以拿到5块。
李安不为所动,依旧稳定每天更新两章。
合同邮寄到,责编帮诛仙上架,首订三百多,跟经典不符。
主要是李安断更了两个多月,读者都被他劝退。
问题不大。
届时把诛仙拍摄出来还愁没有读者?
发布出来主要是想赚的生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