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自从懂事以后,曹大狗对他的名字是很无奈的,特别他从小就被送进皇家学院念书,有了一些学问之后,对这样粗俗的名字更觉得反感。
但是有一次他父亲曹二狗的话点醒了他,当时曹二狗是这样说的。
“大狗啊,别嫌弃着名字不好听,狗怎么了?狗是最忠心的,咱们家国公爷最喜欢的就是狗,我跟了国公爷二十年,现在你看除了咱们府里的老爷和夫人,在外面谁敢叫我一声曹二狗的?”
当时自己父亲的话给了曹大狗很大的触动,他自信回想了一下,在恒州还真没有谁对曹二狗直呼其名的,就连恒州的总督兼刺史大人,见了曹二狗也会客气的叫一声曹管家。
至于那么年轻的县令、县尉,更是直接管曹二狗叫“曹叔”。
想明白了这些以后,曹大狗觉得自己的名字也没有那么难以接受了,而且还很认真的跟着自己父亲学习怎么拍马屁,怎么让自家老爷高兴。
不得不说,他学习得还算不错,这一次郑子文允许他跟着郑龙,就是对他最大的肯定!
这天晚上,高兴万分的曹二狗喝醉了,直到他醉倒的时候,脸上都是带着笑容的。
第二天的时候,曹大狗就跟着郑龙一起去书院上学了,大家也知道了曹大狗成为了郑家大少爷随从的事,所以在这一天的下午,提亲的人就找上门了。
在大唐,指腹为婚或者十二岁嫁娶都不算什么稀罕事,封建社会嘛,这种事很正常,至少当事人是这么认为的。
曹二狗的奴籍早在十几年就已经被郑子文通过关系销掉了,所以也算是良家,他的儿子娶媳妇自然不能娶贱籍的,所以他自然得好好挑选。
前来向曹二狗说亲的人很多,曹二狗最终选择了本地的一个富户,虽不是那种数一数二的大户,但也算得上是阔绰的人家,自己的儿子娶一个这样的媳妇,也不算掉价。
决定好了之后,曹二狗就把这事给郑子文说了,郑子文当即就拍手同意,并且就近选了一个日子让他们成亲。
定下成亲日子的当天,而那个富户的儿子就如愿以偿的进了当地的县衙当了主簿,算是皆大欢喜。
成亲的日子很快就到了,借着郑子文的面子,恒州这片也来了不少人,有官员也有商人,就连长孙冲也派人送了礼物来。
客人都送礼物了,自己这个主人一点表示没有,所以郑子文便笑着朝曹二狗说道:“二狗啊,今天是你儿子的大喜日子,你喜欢什么就说,只要是用钱买得到的都没问题。”
这话说得那叫一个豪气,在场的人都被郑子文的话给镇住了,不约而同的向曹二狗投去羡慕的目光。
此时曹二狗心里也得意呢,他立刻就朝着郑子文躬身行了一个礼。
“既然老爷这么说了,那老奴就斗胆向老爷求一样东西。”
郑子文立刻笑着点了点头。
“行,你跟了我这么多年,老爷也不会吝啬,说吧,你要什么?”
听着郑子文这话,曹二狗的眼睛里闪过一丝感动,再次朝着郑子文躬身行了一礼,然后抬起头看向郑子文。
“老爷是否还记得,二十年前,您让老奴打了一个金碗,老奴斗胆,请老爷把这个金碗赐给犬子。”
“呃……金碗?”
郑子文微微一愣,然后立刻想起来曹二狗说的今碗是什么了,顿时露出了一脸的古怪。
“二狗,那个金碗可是当初东赞用过的,挺脏的,你拿它干嘛?你真要喜欢金碗,要不老爷我直接赏你一百两黄金,你再去打两个,你们父子俩一人一个,怎么样?”
令郑子文没想到的是,曹二狗却果断的摇了摇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