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7-1939年间,由于老法官退休和辞职,富兰克林愣是获得了7次机会任命自己的人担任大法官。其中一位大法官叫威廉。道格拉斯(williaodouglas),年仅41岁,和富兰克林一样是小儿麻痹症患者,但后遗症较轻。他在大法官的位置一呆就是36年零7个月,创美国历史上大法官任期之最。此公出身贫寒,对弱者充满同情,在一些民权案子中永远是站在弱者的一边。不过,他贪财好色的人品常为人诟病。66岁时他第4次结婚,新娘子才22岁,气得国会内的卫道士要弹劾他。1966年,《洛杉矶时报》(losanlestis)揭露威廉违法在一家基金会兼职,年薪12000美元,累计所得近10万美元,而这家基金会又在赌城拉斯维加斯(lasvegas)投资赌场。这还了得!国会内的保守派议员听说后如获至宝,在国会再次提出弹劾他的议案。无奈,当时国会两院是民主党的天下,在他辞掉兼职后国会便放了他一马。1975年威廉突然中风,无法上班,理应退休,但是当时的总统正好是当年积极主张弹劾他的众议院共和党(少数党)领袖福特(raldford,是美国历史上唯一一位没有经过民选的美国总统。他成为总统完全是个偶然。1973年12月,由总统尼克松[nixon]提名、经国会两院批准,福特就任副总统,接替因逃税和受贿而辞职的副总统阿格纽(spiroagnew)。次年9月,他接替因水门事件而辞职的尼克松总统,成为美国第38任总统),为了不让福特总统有机会任命一个保守派法官接替他的位置,更是报当年的一箭之仇,威廉坐着轮椅、带着尿袋出庭,硬撑十个月,最后还是前功尽弃,在同事和舆论的压力下不得不提出辞职。
可见,最高法院法官虽然标榜政治中立,但由谁来任命法官却完全是一个高度政治化的问题。因此,总统在提名新法官人选时都非常小心,颇费周折,既要选择那些与自己政治观点一致、社会哲学相似的人士,又必须能够为国会(有时是对立党派控制的国会)所批准。具体说来,影响总统提名的主要有以下五个因素:(1)职业上的客观表现(包括其司法经验);(2)政治上的可接受性;(3)思想观念上的合适性;(4)个人魅力;(5)地域的、宗教的、种族的、性别的和其他社会政治背景。
总统选法官也有走眼的时候。50年代共和党总统德怀特。艾森豪威尔(dwightdeisenhower)当政,他提名加利福尼亚(california)前州长、共和党人厄尔。沃伦(earlwarren)为首席大法官。谁也没有想到,这个在二战期间积极地执行富兰克林总统的命令把加利福尼亚10多万日本侨民和日裔美国人送到集中营的政客,50、60年代却成为倡导少数族裔美国人的民权和刑事被告权利的急先锋。艾森豪威尔为此后悔不已,自责说任命沃伦&ldo;是我平生最蠢的错误&rdo;。尽管艾森豪威尔对沃伦法院的有关判决一百个不满意,但仍不得不依法行事,保证法院废除种族隔离、黑白分校决定的执行,维护法治的权威。为此,在1957年9月,当堪萨斯(arkansas)州州长福布斯(orvalfaub)运用州国民警卫队封锁小石城中央中学阻止9位黑人学生合法入学时,艾森豪威尔不惜运用美军著名的101空降师护送这9位黑人学生到这所白人中学读书。值得庆幸的是,州国民警卫队及时撤出,否则,酿成武装冲突也说不准。
艾森豪威尔的后悔反映了法官思想倾向的重要性。总的说来,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保守的居多,往往把美国宪法和联邦法律看作是一纸禁令,而不是促进社会改良和进步的工具。这一司法保守主义观念在19世纪后期和20世纪早期发展到了登峰造极的程度。在描述这一时期的司法判决时,一位美国著名历史学家颇为生动地写道:&ldo;政治战场上到处是被司法之剑砍倒的社会福利法的尸体&rdo;。
但是,物极必反,在司法保守主义处于巅峰的同时,最高法院中也出现了司法开明主义的微弱声音。有&ldo;伟大的异议者&rdo;美誉的大法官霍马斯(oliverwendellhols)就是它的代表。他的一句名言是:&ldo;法律的生命从来不是逻辑,而是经验。&rdo;在他看来,最高法院应该与时俱进,认可立法部门灵活制定法律的权力,承认为适应时代要求而产生的新法律和新政策,维护弱势社会集团的利益,保证社会公正。这一观念充分地体现沃伦法院在1950-60年代作出的一系列有影响的判决。
第三章
美国宪法的英国普通法渊源
200余年来,人们常常感叹美国宪法的神奇:如此简短而又简洁(只有六七千字)的宪法,经过法律家特别是最高法院大法官的演绎和诠释,居然会有如此丰富的内容,历时210多年而依然鲜活如初、充满活力。要知道,这200多年,从地理上讲,美国从大西洋沿岸的一个狭长地带的13州扩张到从大西洋到太平洋横跨北美大陆的世界第4大国;从人口上讲,从人种相对单一(白人加上数量不多的黑人和没有统计在内的印地安人)的360万增加到今天几乎包含世界所有种族和族裔的28142亿;就社会性质而言,从一个农耕社会发展为以信息业和服务业为主的后工业社会;就国际地位来说,从一个不起眼的新生共和国,愣是成长为世界上独一无二的超级大国。一句话,过去的210多年中,美国国内面貌、社会结构、人口构成和国际地位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面对如此巨大的转变,又老又旧的美国宪法居然能够基本上在维持原貌的框架内,以不变应万变的姿态从容应对,游刃有余,这不能不说是人类政治史上一个奇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