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乱说!要知道,做我们这行,对‘眼缘’很是看中。”
“不就是看脸么?”
“No,No,No!我们是从外貌看向灵魂的!”
听罢,马莉琳甩开我的手臂,捂着嘴登上刚到站的有轨电车。她挥手说自己要先走一步,赶着回去吐。
那之后,我们又演了两三场。袁诚没来,观众也没之前多。老板说正常正常,巅峰之后总会走几步下坡路。可我心里清楚,因为那几天不是阴天就是烈日,雨水不够多。
就这么想着念着自我安慰着,熬过了一个多周。
终于,袁诚约我吃饭。我很轻易便答应下来,因为我是名副其实的视觉动物,从背影看,他肩部的轮廓像极了壮年版的金城武。
那天是周末,我们在伏尔塔瓦河上游的一艘大船上开了瓶红酒。聊了一堆与“相见恨晚”相关的废话之后,终于切入正题。
彼时,已然酒过七旬。我借着醉意,开门见山向袁诚发问:“你之前都是在船上约女生么?灌点儿红酒,把人摇晕了直接下手?”
袁诚明显没我放得开,很是尴尬地摸了摸头,又端起杯子喝了两口:“怎么说呢……我学的这个专业挺特殊。打个比喻好了,和尚庙里还有几个女游客。我们这儿,连个女游客都没有。”
“那……你还没近过女色?”我将身子向前倾了倾,捻了颗橄榄放入口中。
他回答地倒很是自如:“上回进入女性的身体,是去年夏天到美国自由女神像旅行的时候。”
“你呢?”轮到袁诚发问了,“你喜欢什么样的男生?”
我翻转了几圈儿软绵绵的大白眼儿,顺便凹好造型想了一下—“在外所向披靡无坚不摧,上床凹好造型变成乖乖小绵羊,这样表里不一的人,最能激发我的怜悯和爱心啦。”
此话听得袁诚一个激灵。他用酒杯掩住笑,幽幽来了句:“挺好,我觉得你挺真实的。”
那天傍晚,袁诚送我回家。走着走着,天就黑了。
到达公寓楼下,我们之间短暂的友谊以一句话告终。我说:“我不是女游客,可我愿意做你对面山上的小尼姑!”
情理之中的,袁诚俯身拥抱了我。
我见过的男人挺多,别出心裁的也挺多。
我见过的高智商,说一口浑浊不清的普通话,谈恋爱用哲学的逻辑,谈哲学用科学的逻辑,谈科学用神学的逻辑。而数学才是他人生的基本语法。我见过的黑社会,拿一把砍刀裁纸条,挥着细细的皮鞭催我洗澡。
可是袁诚不同。他正常,冷静,有魄力。
他习惯沉默不语保持理性,可一旦张口,便有令春花秋月动容的本领。
确定关系之后的第二个月,我顺理成章搬去袁诚的公寓。搬家的时候马莉琳开车载我,她说千万别委曲求全,就算爱到玉石俱焚也要保持腔调。
我点头说好,她冲我笑笑,转身将一双ChristianLouboutin从车窗递出来:“战靴,鼓舞士气用的!祝你好运!”
就这样,我与袁诚欣喜若狂地张开怀抱拥抱住对方的生命。
我们大张旗鼓地表达对彼此的热爱,尽心竭力融入彼此的日常。我作息不定昼夜颠倒,他便甘心情愿为此调整时差。我们去动物园郊游,去河边吹风,我甚至开始尝试吃他所钟爱的黄花菜,而袁诚也尝试在睡前听张ChrisBotti。我们无时无刻不在展望美好未来,可从未聊起过彼此兵荒马乱的过去。我像对待初恋那样与他腻在一起,甚至唤回了自己经久不见的少女心。
爱了小半年,我疑似爱出了幻觉。袁诚的体贴入微让我以为自己走进了永恒,以为我们之间的关系固若金汤。我甚至觉得就算有天老了死了,我们的爱情也会被口口相传,永远没有“剧终”,只有“未完待续”。
直到那个带T牌“紧箍咒”手镯的姑娘冲我伸出胳膊—“你好,我叫Cassiel。你是和袁诚一起来的么?”
只听耳边“哗啦”一声响,现实撞碎了我曾经的一切预期。
当时,我们正身处于一位朋友的婚礼现场。司仪穿着一身色彩缤纷的鸡毛在台上耍宝,所有人都在恭贺新婚鼓掌欢笑。
那声音绕过人海,我没听太清,于是转头看向站在一旁喝香槟的马莉琳:“Cassiel?是表么?”
站在对面儿的姑娘很显然也没听清,冲出小半步,横起眉毛问了句:“你丫怎么骂人呢?”
马莉琳不作声,豪气万丈地冲她笑了笑,接着退回来,伏在我的耳边小声说:“那表是叫Casio,Cassiel是能量天使的意思,两者有区别哦。”
我红了脸,正欲道歉,姑娘端着酒杯上前一步,扬了扬下巴,摆出生来傲娇的阵仗,向我开火:“你到底知不知道自己是袁诚的第几任女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