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明朗立刻心疼起了自己的镜子,月色下那一片略有些反光的碎片让他下了床,但很快又重新上了床。
大半夜的要扫地,只怕碎片会被他踩到。
他可不想脚再受伤了,还是明天起来吧。
陆明朗心想着,但是那一地的碎片却让他有点睡不着了。
都怪沈宴珩!
如果再在A大遇见他,他一定把他打得满地找牙!
高考完,一切安排就都没那么紧迫了。
陆明朗第二天起来把地扫了,又在日历上看了一看,确认接下去的行程安排。过两天答案就会出来,他们就能估分。等填完志愿,二十号他就要去S市把股票卖了。
沈宴珩也是A大的人,不过前世他们遇见的时候,陆明朗都已经大三了,沈宴珩更是早已开了自己的公司,把他叔叔按在地上摩擦。
陆明朗确认自己上大学时能有百万资金,但他并不是没有眼界的人,不会就把钱放在那里不动。若要打拼事业,B市既是个坏地方又是个好地方。那里的人际关系出奇复杂,外来人要挤进去分一杯羹实在麻烦。但是,重活一世,知道那么多信息,若连这么一点挑战都接受不了,他也别混了。
还是和前世一样做金融地产开发和文化管理业吗?他和沈宴珩的公司,最大头就是这几样。他们的公司本来只干金融,只是沈宴珩要并了原本由他叔叔掌管的企业,到后面越做越复杂,越做也越大……
陆明朗如果要干老本行,肯定会动到沈家的蛋糕。和沈宴珩敌对陆明朗并没有必胜的把握,沈宴珩太敢做,而且他也不想和他有什么交集。船到桥头自然直,陆明朗心想着,等他先去学校,以后再决定他未来的事业发展方向吧。
“老大!”
“老大!”
盛建明和崔振翔九点钟的时候就骑着他们的小破车来找他一起去玩了。
陆明朗虽然过了喜好玩乐的心理年龄,但仍然蠢蠢欲动,和他们跑去陆家塘田垄那边抓了一天的鱼和龙虾。
就地生火,烧烤。
撒的作料是小卖部买的调料,没有后世口感丰富,却仍旧别有一番滋味。
这个年代的东西,材料都很不错。
他们几个人吃完以后把衣服铺在旁边的杂草地上就坐下来了,每个人都很惬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