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个鬼你同意!
给老子说“不”!
但他说不出口,只能在第一条划上一个勾。
“财产约定第二条,‘自婚姻关系成立当日起,至婚姻关系结束之时止,卫先生以任何形式、方式创造的财产均属于白小姐,具体分配使用权参照本协议第一条。若违规,立即解除婚姻关系。’这一点,白小姐,我觉得……”
卫应寒:“我同意。”
律师:“……”
卫应寒:“下一条。”
“财产约定第三条……”
卫应寒:“我同意。”
同意个棒棒锤。
你知道第三条写的是什么吗?
这条写,你的一切都是白棠的,白棠的还是白棠的,你未经允许吸一口白棠肺里边吐出来的空气都是违反约定!
唐律师打断,“卫先生,抱歉,打断一下,请问你是认真的吗?对每一条合约都仔细看过,并且了解,自愿同意。”
卫应寒颔首:“谢谢,我很清醒,没有人逼迫我。”
“继续。”
……
“相互忠诚义务:双方承诺婚后互负贞操、忠诚义务,任何时候都不得背叛对方,如若违反,按以下办法解决……”
卫应寒:“我同意。”
“婚后夫妻生活约定:婚后,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引诱、强迫对方发生性关系,一旦违反……”
卫应寒:“这条跳过,我都同意。”
律师:“……”
跳你个猕猴桃!
真想一拳把你脑子里的水都打出来。
这种“丧国辱权”的协议你也能同意,绿八龟都没你能忍!
不得勉强发生关系很正常,但引诱???
你他爹的无性婚姻?
你这么能,怎么不租个假老婆算了?
他看向卫应寒的目光从脸一路飘到脐下三寸,实在没忍住带了几分打量与怜悯。
他已经确认卫应寒有二十年脑血栓,但比脑血栓更可怕的,莫过于阳痿。
他还就不信了,二十几岁大小伙子,能受得了明文规定的无性婚姻。
这不仅仅是没有性,这更是莫大的羞辱,不亚于当着在场所有人承认:对,我就是脑子有坑,我就是不行!
就连唐律师都好奇地看着卫应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