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坐落在市中心二十八层的高级公寓今晚没有亮灯。
漆黑的客厅里,一个人影摇摇晃晃地走进来。他甩掉鞋子,把衣服和车钥匙胡乱扔向沙发,然后坐到地毯上,紧紧贴着沙发转角的凹陷处。
方闵默低声啜泣着,把脸埋在双膝之间不住地颤抖。
结束了。这次一定要结束。不能再回来了。不能再见他了。你根本做不到跟他重新开始。别忘了你差点害死他,你会害死他的。像爸爸一样。你已经害死爸爸了,不想再害死他吧?
不想吧?不想吧?
“不要……”
他用力揪着头发,拼命往后缩,好像在躲避着黑暗中的什么东西。他不断抓挠胸口,想要压下那剧烈的心跳。
空气里弥漫着他艰难的呼吸声,像要被这片黑色浪潮溺死一般。
“爸……爸……”
他紧紧闭上眼睛,冷汗顺着额头滑落,感觉自己的身体在慢慢缩小,缩小。他睁开眼,看见自己的手变得像孩子那么小,上面沾满鲜血。
“不……不要……”
他不由自主地朝前面望去,看见一个黑影悬挂在天花板上,轻轻摇晃。
“不——!”
作者有话要说:
有木有什么特殊符号之类的可以避免敏感词昂??
第24章第二十四章
方闵默每次在上学的路上看见拉着父母的小孩时,就会不由自主地想,如果妈妈没有离开,他是不是也会像那家伙一样,每天只知道傻笑。
不过怎么样都无所谓,反正他已经独自度过了八个年头,以后也一直会是独自一人。
话说回来,听说有一些人在走路的时候会固执地沿着直线,或者做什么都要双数,认为那样可以避免不幸。
他好像也是一样。
每天下午五点钟一定会准时回家。八点钟之前,一定不会离开客厅。
因为他觉得这样做可以避免不幸——再次发生。
在最初的时候他会做梦,梦见爸爸总是无精打采,不管怎么叫都不会回应。他为了躲开那样的爸爸,跑到了同学家玩。当墙上的钟指向七点五十五分时,他才突然想起爸爸会在这一天上吊自杀。于是他疯了一般地夺门而出,可是怎么样都跑不到路的尽头,直到被什么东西绊倒在地。当他站起来的时候,发现自己浑身是血。然后梦醒了。
每一次每一次,他都选择在那一天去同学家玩。他都没来得及救回爸爸。
他在梦里杀死了爸爸好多次,每次睁开眼他都会看见自己手里满是鲜血。所以有一段时间他甚至不敢睡觉。
没有人知道他都在经历些什么。毕竟不论是在学校还是家里,他都是一个人。正如上面所说,在遇到那个人之前,他已经独自度过八个年头了。
因为一直是一个人,所以方闵默其实并不是很在意发生在身边的事情。但是在高二的校庆之后,有一个乐队的名字开始反复反复地被大家提起,连带着主唱的名字也在校园里传开了。
——你知道那个乐队吗?就是在校庆上面表演的那个。
——啊,那个主唱!他唱歌好好听啊。
——他叫什么名字来着?他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