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实际上我们十划还没有一撇,我连她的影子还没有抓住,多么可惜。
“我会想念你。”到了门口,她说。
“谢谢。”我一鞠躬。
她笑了,“再见。”她一转身,走了。
连一个转身都是美的。
我在她面前,变成了一个阿木林。
同学告诉我:“你与她在一起,迟早要吃苦的,你知道那个舞会?她已经答应与方德明同去了。”
“是吗?”我淡然说:“我教她中文,不过是想她学好功课,没有其它的意思,你们误会了,至于她与什么人去舞会,与我无关,我对她没有企图。”
“你真伟大。”同学说。
这是称赞?是讽刺?我不知道。
我不喜欢舞会。我只希望与攻瑰静静在一起谈话,聊天。当然她是喜欢舞会的,因为她永远是中心,我不会忘记上次的舞会。
她居然在门口等我。
这次不一样了,这一次她认识了方德明。
那个舞会我还是要去的,只是为了去看她,不是为了其它人怎么想。我不在乎其它人怎么想,我也有我傻气的一面,我非得去看看她不可,看她怎么打扮,都是值得的。
我的“伟大”很快又传开了。
我得到了一个约会。一个很不错的女孩子,肯做我的舞伴,与我同去那个不知道什么名堂的舞会。
我约了她。
那天夜里,我去接她,她穿了一件黑色的长袍,挂一串养珠,很素净,很好看,我相信玫瑰不会穿这样的衣服,她穿的衣服,必定是标新立异的。
我打开了车门,很礼貌的送我的女伴上车。
喜欢我的女孩子也不见得少,只是我没有看中她们。
我手中拿着给玫瑰玛璃的作文,我选了一首比较易懂的词,并见写得很浅白,但是几个重点却一点都没有漏掉。我想应该可以拿个乙+。
我的舞伴问我拿着的是什么,我笑笑,不响,她笑了。
“你不说我们也知道是什么。”她也笑。
“这倒奇了,一卷纸,你怎么知道是什么?”
“是替玫瑰做的功课——她自己说的——是不是?”
“女孩子就这样,明知还故温。”我说。
“玫瑰倒还大方,她不介意别人知道她有枪手,她本来就没预备拿文凭。家里不过是叫她来学识几个中文字,使可以回去了,她家要有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