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时间,不长不短。
我每晚都和墨墨睡一起。
他睡眠很沉,我偷亲过他,也吻过,他会无意识给我回应。一开始我还担心他醒了,后来确认了之后胆子也大了不少。
730天,他全身上下我都看过,摸过,亲过,舔过,墨墨是香的,像一朵娇艳欲滴的花,我想要,却总不忍心摘下。
大多数时间我只是紧搂着他入睡。
春梦我当然没少做。
我也常常幻想,我快要分不清梦境,幻想与现实。
但它们本质上并无区别,梦是现实欲望的体现,幻想基于现实与梦境,有时比梦境更露骨一些。
我想找个合适的时机,我一定会的。
早先我考虑过要给墨墨自由,让他选择自己喜欢的对象,随便他想怎么谈想怎么相守到老。
可我说服不了自己,有谁能说服自己放弃已经拥有的东西呢?
也许还不算真正拥有,可我已经尝过甜头,戒不掉了。
可惜,还没等我毕业,周权就先和我哥表白了。
噢,可惜的不是我哥答应了他,可惜的是周权将会失去一个墨墨这么可爱的朋友。
关于林墨接受表白这件事我并不意外。
他们是同事,生活相对稳定,又认识那么多年,总比相亲碰到的人靠谱,我哥没理由拒绝。
他给我打了个电话。
“怎么了?”
“我谈恋爱了。”尽管早就猜到了,我还是不受控制地咬了咬牙。
“噢,周权?”
“嗯。”
“你喜欢他吗。”
“”
“嗯?”
“你觉得呢?”
“谈都谈了,我当然得说喜欢了。”
“嗯。算喜欢吧。”
“是么。恭喜。”
“我不打算和他同居。”
这是在邀请我?
挺好的。
我很满意。
不愧是我的墨墨。
“我今晚过去。”
“好。”他挂了电话。
我有点忍不住了。
墨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