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要打字机,我喜欢每个字都是我自己写的。﹂
﹁那就写吧。﹂
他脸上生气发红,坐在那里很快地写了几分钟,咬了咬笔杆,又写了几个字。
白莎试着和我交换眼神,我始终看着窗外。
﹁好了,这是写给你们两个人的,﹂高说:﹁我来念给你们听。﹃致柯赖二氏:兹付上支票八百五十元,本人目的要你们找到韦马亦凤。亦凤可能没有合法和韦君来结婚,但和韦君来同居,形同夫妇。假如贵社二十四小时内找到亦凤,本人另付奖金二千元。假如二十四小时内未找到,而于四十八小时内找到,奖金为一千元。假如四十八小时内未找到,而于七十二小时内找到,奖金为五百元。本人另付每天一百元之内的必要开支,这种开支以五百元总数为限。﹄﹂
高劳顿向我们看着说:﹁如何?﹂
﹁﹃找到﹄这两个字什么意思?﹂我问:﹁假如我看到她在巴林,我告诉你她在巴林,又假如你迟迟才去看她,不是省了二千元。﹂
﹁不论什么时候,你告诉我她在哪里,告诉我的时候就算,怎么样?﹂
﹁写下来。﹂我说。
﹁我说了,你懂了,是君子协定。﹂
我指指笔:﹁写下来。﹂
他气得发抖,写下:﹁什么时间只要通知到亦凤在哪里,任务即算完成。﹂
﹁把日期、时间写上。﹂我说。
他把日期时间写上。
﹁签字。﹂
他签字。
我把笔拿过,在末尾写:﹁本协议被接受,本协议为完整之协议。﹂我签了名。写上赖唐诺代柯赖二氏私家侦探社接受。
我把这张纸交给柯白莎。﹁收起来。﹂我说。
他把支票交给白莎,站起来,走向门口,转向,好像他要向我说什么,又改变主意,离开办公室,牛皮靴子在地毯上重重的踩过。
﹁他奶奶的!﹂白莎说:﹁你怎么会有这个本领,实在不是我想得到的。唐诺,现在我们做什么?﹂
我拿起电话要个外线,拨电话到凶杀组,找到宓善楼。﹁你说过要我救你离开这个尴尬场面,你也真希望我能拉你一把,是吗?﹂我问宓善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