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女士,你是想让我们帮你写首歌?”
林若云再次确认道。
艾云溪点了点头。
“是的。”
“整个华语乐坛都知道。”
“你们逍遥传媒出品的歌曲都是精品。”
“晋级百强对我很重要。”
“所以我想和你们合作,在生死战上演唱一首你们的原唱歌曲。”
“当然,我会支付给你们相应的报酬。”
“而且我只买歌曲的原唱权,不需要所有权。”
“原唱歌曲的收益我们也可以按比例分成。”
“不知道贵公司愿不愿意合作。”
闻言,林若云眼睛一亮。
艾云溪提出的合作。
还是非常不错的。
要知道,生死战的宣传力度可不低。
如果和艾云溪合作。
首先这首歌可以得到极大的曝光。
相当于节省了一大笔宣传费用。
其次,艾云溪有着自已的粉丝群体。
这首歌就算没有任何任何宣传投资的情况下。
歌曲最终的成绩同样不低。
可以说,只要和艾云溪合作。
逍遥传媒基本上就是稳赚不赔的。
更何况对方还愿意出钱。
这就更可以合作了。
只要艾云溪出的价超过百万。
那林若云就答应合作。
至于歌曲怎么来。
这就不是她考虑的问题了。
那死老板当甩手掌柜当得那么舒服。
总得找点事情给他做。
至于苏洵怎么解决歌曲的问题。
就不需要她操心了。
林若云只负责交接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