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条件,还不是『亡国条件』吗?你这样主和,岂不是投降吗?还能说得上是议和吗?这
样的投降,还能说得上是国家大计吗?这样的讲和,岂不是卖国吗?你这样投降,这样卖国
的主张,还能怪人家与你主张不同吗?这种是非利害,和战存亡的道理,就是小学生,亦能
明辨。你这样聪明的人,鸡道真不知道?还在那里辨别和不和,晓晓说痴人之梦,不是另有
作用而何?说到正文,你要懂得:你若是善意谋国,用正当手续,如国防最高会议之类,秘
密贡献和战问题;人家自然陪看你讨论。发觉不当,亦可否决。如南京议和之不再提及是也。
倘使你的艳电,你亲在党部交各人讨论,各人亦至多劝你勿作痴梦,否决而罢。你却公然出
行,公然公布,为恶意的宣传。你已经犯了死刑。且希图进入汉奸。人家清白人,忠爱己国,
谁肯赞同你的逆谋呢?你发疑问:『何以又会主张不同』?不是痴绝么?以上我的进一解,
也算要言不烦了。但我望汪氏临崖勒马,还有几个小问题,也要忠告:(甲)有人说汪氏此
次发表这『举一个例』,有两企图:(一)是我们朋友那天听汪夫人对『同志』训词,他说:
『我们要达到目的,先要造成能把和战问题公开讨论,至少要使和的问题,与战的问题同样
让大家自由讨论。现在时候已经到了。』因此,汪氏便放第一声大炮,想引起赞同呀,驳辩
呀,闹得一塌糊涂,企图摇动人心,破坏抗战,可使敌人哈哈称快。但汪氏夫妇,竟敢犯这
种卖国大罪,不但人格完全丧尽,且必惹起无边众愤,我以为你如此宣传,除了你的同行王、
梁之类以外,那里还有中国人来相信你这些卖国降敌的宣传,被你摇动呢?不过你宣告你自
己人格破产而已!至于对牛弹琴的驳辩,我知道都不愿意瘟臭的来淘毛厕。我是叨在知末,
应作最后一次的贡献,汪先生我以为你是相信了敌人,而不相信朋友,你以为敌国不承认国
民政府作对手是真的,你所以相信敌人只要你汪某来作他们讲和的对手,便真了,所以你到
如今表面上还说是只劝日本与国民政府讲和;你可以在野之身,从旁协助。这些客气话,试
问你如不通敌,你有什么资格,能说你可以劝敌国与本国政府讲和呢?我相信你到如今还是
做这个梦,没有醒转来,还是以为敌人只认你为对手的话是真的,而不是骗你的,所以你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