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行。所以就不得不请教于毛人凤先生了。
承毛先生指点,才了解第三处的职掌与权责:第三处主管「司法」、「行动」两大业务,
所以在处以下划分为两科;行动科顾名思义,大概是处理行动工作的一般行政,类如人事编
组、技术训练之类,惟有「科」无人,迄无实际业务,也就是说根本没有组织起来。司法科
已成立多年,原在独立状态中,今编入第三处,也就是等于加了一层上盖。科长徐钟奇是个
老好人。如今我是他的顶头上司,后来再过几年,他成了看守所长,我又成为他管理下的「阶
下囚」了。世事难料,有如此者!这是后话,不多提。司法科之下,除了内部分股之外,还
有三个外面的单位归它管辖,这三个单位应该都有正式名称,不过,我真的不知道叫什么,
只晓得全是「关」人的处所而已。
毛人凤先生很照顾我,就拿服装来说吧,因为大家都要中山装上办公,而我却没有,想
做一套也做不起,他看不过去,就把他自己穿过的一套送给了我,虽然屁股上有一个不大显
眼的小窟窿,可是在那个时候,已经是一份不薄的人情了。说到处理公文也是一样,他指教
我该怎么签、怎么批、怎么办,同时把他伺侯长官如何得体的那一套诀窍,和如何应付下属
许多要求的对策,也多多少少传授了一些。可惜太玄妙了,很难学到好处。
我实在没有坐办公桌的兴趣,也不想在处长任内求什么表现;使我耿耿于怀的,还在于
戴先生为什么不见我?无时或忘的,河内的情况如何了?我的工作失败将如何了局?牵肠挂
肚的,远在天津的家,又是何等景况?
不久,我的好朋友,也就是毛人凤先生的弟弟毛万里兄,从上海打来一个电报,通知
我说,我的家小已经自天津搬到上海来了,叫我放心。我离家半年,他们是怎样生活的,以
音信皆无而毫不知情,现在总算有了消息,最大的慰藉亦莫过于此。别看只是这么一纸电文
两句话,其中,万里兄却作了两项担当;第一,以公报发私电,违纪;第二,他怎么知道我
在重庆?泄密。这都是不许可做的事呵!单就私谊来说,这就是珍贵的友情。
(二)留在河内的同志们还有后续行动
「河内工作」失败后未久,本周在国内(昆明或重庆)搜集到一封信;与其说是「搜集」,
倒不如说是「查获」较为接近。这是一封至关紧要的函件,是汪精卫写给当时云南省主席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