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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1章 小人物的逆袭(第2页)

就这样,我在村里呆了一两个月,实在是熬不住了,就用最后的粮食,蒸了一锅馒头,带着家里仅有的二十块钱,独自离开了村里。

至于我的妈妈,我觉得云老头那个老光棍,那么喜欢和我妈妈做那个,肯定会一直留她一条命的。

那年,我还没有十四岁。

我是步行出来的,我每走一段距离,都会回头看一眼我家的方向,然后在心里发誓,等我长大了,一定要回来,杀了云老头,杀了苟大汉和他的老婆。

然而,当我到城里,却才发现,我一个十四岁不到的小女孩,想要生存下去,都万分困难。

并且我外婆那边,也因为我妈妈未婚有子的事,不愿意接受我们,给我们任何帮助。

后来我身上的钱花完了,馒头也吃完了,来到一家饭店,恳求老板娘给我饭吃,收留我。我说只要他们给我饭吃,再苦再累的活,我都愿意做,总算让他们收留了我。

我在饭店呆了两年,饭店老板有个儿子,和我年纪差不多,对我挺照顾的,也挺喜欢我。

但因为在老家的那些经历,我觉得世界上没有一个男人是好东西,所以我很惧怕他欺骗我,而且我觉得我配不上他。

我是贱货,人人都唾弃的贱货,怎么可能配得上他?

所以到最后,我没有接受他的爱,没有和他在一起,但我不得不承认的是,他是我这辈子唯一爱过的男人。

不过,我没有后悔离开他。

虽然当初说的是,我只要有东西吃,有地方睡觉就可以,但我离开饭店时,老板娘还是给了三千块钱,我收了,但心中并没有太多感动。

我离开饭店,一方面是因为他,而更重要的原因,是因为我觉得,在饭店打工,一辈子都不会有出息,我永远都无法报仇。

所以我离开饭店后,去了酒巴KTV上班,陪那些男人玩。

刚开始,我用我的美丽征服他们,后来我用我的美丽和智慧,就像对付你一样,征服他们。

除此之外,我不怕苦不怕累,我什么事都干,而且都敢干,只要对我有好处的事情,我都干,管他杀人还是放火。

就这样,我从一个酒巴公主,一步步成为了洪星高层领导,核心领袖人物。

我赚到大钱后,本想直接找人,回村里报复,杀了苟大汉和他老婆,还有云老头他们。

但有一个大哥给我说,出来混,迟早要还的,要给自己留条后路,所以我花巨资给村里盖了房子,修了路,让他们都把我当成大善人,大好人。

呵呵,你不知道,当我重回老家,送钱给大家的时候,苟大汉和他老婆,还有云老头这三个畜生,还有那些骂过我贱货的人,有多害怕。

路修好了,房盖好了,漂亮的学校修好了,我光明正大地把那三个畜生,还有那些骂过我和我妈的贱人,全部叫人带到村里的广场上,当着全村人的面,杀了那三个畜生,并让那些骂过我的人,全部跪在地上认错,我让他们跪了整整一天一夜。

尽管我杀人了,却没有一个村民报警,或者把这件事传出去,他们还说我杀得好,那三个畜生早该死了,而且我老家山高皇帝远的,除了村里的民兵部队,连警察都没有一个,这事也没有人管。

至于村主任,感激我还来不及呢,不仅帮我掩盖了这些事,还在镇里和县里宣扬我带全村致富的事迹,而他也因为招商引资有功,从村干部变成了镇干部。

好了!

听完了吧,这就是我的故事。”

高诗诗说完后,侧过头看向了我。

此时的她,没了之前的忧郁,也没了后来的憎恨,恢复了平时常见的妩媚,还有看起来有些邪魅的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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