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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1章(第2页)

当没有记忆的生命成为一片空白的时候,与你柳下的初相遇,是我今生最美最无法忘怀的一场际遇。

作者有话要说:嗯,那什么,丫头们你们一定要对我有信心…一定要撑着看下去啊!还有几章就完结了…

抱头蹲地任抽打…

下更,20110110

73

73、第72章

六年前,姬州。

这几天,我的头疼缓和了些。三两哥说要带我回他的故乡。

三两哥是个江湖赤脚郎中,这厢来姬州医馆倒卖药材,不慎捡到我这个失了忆的拖油瓶。他给了开了七八副药,没能够治好我的病,便说要认我做个妹子。

我非但答应了他,还决定要随他一起去他故乡长住,因我以为,如今的我就是个废柴,能跟着人蹭吃蹭喝是桩不错的买卖。

三两哥的故乡在北荒的香合镇。他虽十分热爱自己的故乡,可惜他的言辞却十分匮乏,对于香合镇的描述,仅限于三种说法:一个字,美;两个字,很美;三个字,美呆了。

我以为能以这种方法来描绘自己故乡的人,都是老实人,因而我一点儿也不担心自己被骗。

因我大抵是三两哥的第一个亲人,得了我这个妹子,他十分兴奋,恨不得将满腹心事都对我一吐为快。是以,在去香合镇的路上,他羞红着一张脸,便将自己一个心仪的姑娘拿出来八卦。

姑娘名叫景霞,据说美得似天仙。景霞姑娘原有个相公姓宋,可惜她相公几年前患病去世了,如今余她一人带着个顽皮的小不点。

景霞家里另有一人,是她的弟弟,叫做景枫。

三两哥说起景枫,便不由多提了两句。说这人虽是香合镇人,但却跟朝廷有点关系,他这些年一直在外游历,直到两年前才回到这镇子上。

景枫性子孤傲,脾气有点大,因三两哥喜欢他家姊,他便对闫三两不大瞧得上。

三两哥不喜欢他,叮嘱我说:“景枫这小子,眉目虽生得极好,但人却不太地道。你别看镇子上的姑娘个个对他有意思,但定然谁也不愿招他来做相公。妹子,话说到这个份上,容我这个做哥哥的劝你一句,你可千千万万要离那小子远些。”

他这么说,我便点头应了,心里却琢磨着这景霞景枫姐弟,到底生了怎样的面容。

三两哥却是不大放心的样子,他说得到了香合镇,他打头第一桩事,便是替我去寻个相公,免得被那景枫招惹上了。

却不曾想,我刚来香合镇的第一日,便遇上了这景枫。

当时我在柳树下,想着要为自己琢磨个好听的新名儿。正想得出神,却见一青衣男子风风火火地跑来,见了我,愣了半晌,瞬时拉了我的手便怒道:“闫三两真不是个东西,居然背着我姐又自个儿讨个媳妇儿,走,我带你评理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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