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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页(第1页)

曾经有多甜蜜,现在就有多悲伤,曲子终了,人也散了,这场华丽而空荡的礼堂里,却囚禁了他一生。哈哈哈,多悲伤。他以为他永远看不懂太叔圣哲眼中的忧郁和内疚,现在却懂了。一个演戏的人,一群看戏的人,都在笑着,他当了真,所以只有他在哭…皇帝死了,兄弟也死了,终还是他披上了龙袍。又是十年。乾朝瑾帝,自焚于登鹿台,天下大乱,群雄并起,各路豪强逐鹿中原,开启近三百年的混乱时代,被史称为末世之初。又一千年现在是新世纪,是个人人都能吃饱饭的好时代,只要你还活着,哪怕是老人小孩残疾人,也不会饿肚子,因为有国家养。这样美好的时代,对一个古代人来说是绝对不可思议的,谁也不知道,在一个电闪雷鸣的夜晚,有一个古代人在新世纪慢慢睁开了眼睛。四皇子政,死于宫变,享年36。新世纪政,死于抑郁症,享年16。赵政对于自己又活了,是欣喜若狂的,哪怕是活在一千年后的2035年,只要能活着,谁想死呀。你当毒酒是那么好喝的呀,死亡时的窒息和痛苦,只要想想,他就觉得自己会和原主的身体一样,会得抑郁症再死一次。他一个得了抑郁症的神经病,自然是不要去学校上学,他只要好好活着,不闹自杀,他现在的家人就要感恩戴德说菩萨保佑了。看到历史书上的赵之瑾自焚于登鹿台,他就忍不住做梦都能笑醒,该,哈哈哈,死的太好了,弑兄杀父,□□无道,钻横跋扈,荒淫无度,不管百姓死活,乱杀无辜,任意妄为,死的好,要是能早死一点,也不会害所有人给他陪葬。赵政有多恨赵之瑾,只要看见他房里挂着永远都破破烂烂不是被刀子砍就是被针扎的沙袋就知道了,几天一换,沙袋身形和赵之瑾一模一样。为了解恨,他还请名师教导他画画,努力把赵之瑾的一丝一毫连个头发丝都不要错的全部画出来。他一个尊贵皇子,被一杯毒酒送走了,而他的大乾朝,三世就亡了,短短五十年,一个强大的皇朝就这么烟消云散,如果他能当皇帝,他有把握乾朝还能延续几千年。就差一步他就能登上帝位呀,他隐忍多年,一朝功成,他亲眼看见父王的退位圣旨上写着他将会是下一任皇帝。可他是真不甘心呀,谁能想到一向没啥存在感的六皇子会弑兄杀父,短短三天,就将乾朝皇族带血缘的给杀了个干净,简直是不按常理出牌。我们斗地主斗得好好的,大家都很开心,你一张,我一张的,我出对子,他管上,你来我往的,眼看着就剩一张牌马上要赢了,赵之瑾却跑过来直接掀了桌子。傻逼,你不玩,还不让我们玩。赵之瑾就是个傻逼,还是神经病,一生都在找一个叫太叔圣哲的男人,呵呵,神经病,他想都不敢想乾朝有三十就能当太师的人,傻逼,太师是那么好当的吗,他要是当皇帝,他的太师最少也要四五十,还要德高望重。一个幻想出来的男人,却害所有人给他陪葬,也就傻逼瑾能做出来,如果再给他一个机会,他回到乾朝的第一件事,就是把傻逼瑾砍死,让他再也不能祸害别人。“殿下,您该起来了,今天是您大婚的日子,可不能误了吉时…”“小德子,扶爷起来!”我是赵政,我又回来了,今天是我娶妻的日子,我今年十九岁,傻逼瑾十六岁,今年刚开府,不说了,我提着刀要去杀他了……作者有话要说:我知道我很坏,皮了这么一下,我也不开心,不擅长写虐,所以就一点点的虐情节,我保证,下一世他们一定有好结果的。毕竟我是好人。咳咳,四皇子重回乾朝!卒于19,噗噗噗,忍不住又想皮一下。☆、古董店老板再一次醒来,赵之瑾没有惊慌失措,很平静的就躺在床上接收这具身体的记忆,他是有疑惑的,只是疑惑他为何又活了。他死了,这一点毋庸置疑,因为火就是他自己点的,他活腻了,锦衣玉食又如何,娇妻美妾又如何,他总觉得自己活在一个不真实的世界里。所以呀,他当皇帝的时候,只顾着享乐了,因为享乐是真的快活,有钱有权就能过着很舒坦,还不用担心被人骂,因为乾朝他最大,想杀谁就杀谁,你骂我,我就杀你,你想杀我,我就灭你九族。以前他想错了,以为昏君不快活没自由,所以不想当皇帝,结果他当了皇帝,成了昏君,才发现昏君的快活是普通人想象不到的。所以他亡国了,毕竟一个国家再强盛,也经不住被他随意玩弄着,想过一把杨贵妃的瘾,就千里迢迢的让人送荔枝过来,想过一把好色帝王的瘾,就强行征美人进宫,想自由自在,就每年耗费无数人力物力下江南。明君好累,昏君快活,虽然只享受了十年,赵之瑾还是有点舍不得的,当然只有一点点舍不得,毕竟他也觉得自己得了神经病,不然怎么会臆想出一个太叔圣哲出来。所有人都忘记他了,只有他还记得太叔圣哲。当皇帝的第一年他用举国之力疯狂的找他。第二年他派人暗中找他。第三年他小范围的找他。第四年他已经不找了。第五年关于太叔圣哲的记忆变得模糊。第六年他和所有人一样不记得他了。第七年他开始享乐顺便疑惑自己以前在找谁。第八年没有疑惑继续享乐。第九年依旧。第十年被人推翻了政权,自焚而亡。真是悲剧的一生,直到死亡的那一刻,赵之瑾是完完全全不记得太叔圣哲了,他只记得他是因为太顾享乐所以把一个国家给玩完了。当昏君很快活,虽然死的有点惨,但毕竟享受过什么叫至高无上。所以等赵之瑾接收完这辈子的记忆后,整个人都有点焉了,父母双亡身世可怜的大学生,又善良又体贴,还忠贞不二的爱着自小一起长大的青梅。这是什么见鬼的记忆,卖血给青梅买衣服买饰品,只为了不让青梅丢脸,一天只吃一顿,就着馒头喝开水,却请青梅去高级餐厅吃饭。为了青梅开心,不怕吃苦,不怕受累,周末打三份工,上学期间晚上还去做家教,卖血卖力卖精子,能卖的都卖了,就这样,原主这一次在黑市卖血过多没挺过来,成了赵之瑾。当过昏君的赵之瑾表示自己完全无法接受这样的人设,这样一个活成圣母玛利亚的男人,就应该放在神坛上被人膜拜供养才对。现在这具身体是他的了,他不是圣母玛利亚,他是昏君。青梅还是从他身边消失比较好,毕竟是这具身体爱着的人,他没有理由也没时间去报复一个女孩子。毕竟连吃饱都艰难的人,哪有时间想着报复,赵之瑾拿起放在床头的手机,翻了下短息,再一次确认银行卡里只有七百块钱了,只够他明天要交的房租,交完租后,他就两百块钱,而等他发家教的工资还有半个月。原主二百块钱能活半个月,他不行,让他吃馒头就开水,实在无法接受。现在是2035年,也是一个现代社会,只是这个世界和第一世的中国完全不同,没有唐宋元明清,只有夏商周魏乾,想的没错,乾朝,就是被他亡掉的那个。脑海里的记忆清楚的告诉他,在历史的记载中,他是一个暴君,贪图享乐,骄奢淫逸,因为他的暴戾,让九州混乱了三百年才得以统一。也因为他,让九州比外国整整落后三百年,也因为他,让国外列强在九州肆意掠夺近二十年,他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架上,也被写进了九州的教课本,同时还写进了初高中生必考的试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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