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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第3页)

他一脸的骄傲,凤歌却神色复杂的继续往前走。

原来不是有神功,而是有科技。

好吧,不愧是一个一心想进工部的人呢,也许他真的只是不擅于考试而已。回去,还是求父皇给他一个机会吧。

再往村子深处走,有些房子的保存还是比较完好的。

这里虽然是山村,但是比起凤歌遇到的大宝二宝家强了许多,房屋建制十分规整,一幢连着一幢,每一幢屋子里的房间大小相似,格局相近,令凤歌不由想起宫里那些太监与宫女所住的地方。

屋里还摆放着碗筷和水罐等生活用品,也是十分的严整,十几个房间走下来,凤歌甚至发现水罐把手所朝的方向都是一样的。

“这不是普通人住的地方。”凤歌说,“像军营。”

“的确是。”关林森站在一块长方形的宽阔空地上,这片空地很大,快赶上皇家演武场了。目测可以容纳五百多个人在这里一同习武。

凤歌发现一旁的确还有一处已经垮塌的木制高台,高台上还有一根木棍,想必是旗杆,当初一定有一位将领,站在上面,看着站在演武场上的人进行练习吧。

只是不知这处高台上飘扬的是谁家旗帜。

凤歌自上朝听政以来,天下一直都挺太平,各国之间都忙着通商,图个大家发财,许多年不曾动过兵戈,因此,六部尚书中,兵部尚书冯瑞慈几乎就是一个出来打酱油的角色,凤歌甚至都想不起来他的脸长什么样。

印象最深的还是户部尚书杜飞扬老大人。

杜老大人真不愧他的名字,怼天怼地怼空气。

嫌吏部的冗员太多,该裁员的裁员,该降薪的降薪。

嫌工部花钱太狠,每年河堤湖堤都要修,就不能想个一劳永逸的法子吗,每天折腾那些奇技淫巧有什么用,就不能设计个永远不需要修的房子吗?

嫌礼部选的国礼太贵,东宁比大恒富,送什么他们都看不上眼,不如送鹅毛吧,再给他们写上一副字:礼轻情义重。看他们敢不要?北燕比大恒穷,又是草原部落,咱们送什么都还不如送稻草给他们过冬。大夏那帮工匠,送丝绸他们也用不上,送古董他们也不懂,不如陛下写幅字送给他们吧。

嫌刑部大牢里关的犯人太多,为什么不赶紧把那些渣渣给赶紧杀掉。牢饭虽然质量不怎么样,但是一人一天三个馒头,一年下来也是几百两银子。

杜老大人甚至连皇帝陛下都没放过,陛下,古人说了,宁可食无肉,不可居无竹,御书房和寝宫附近都已经种上竹子了,为什么宫里每个月还要吃这什么多肉?

大恒皇朝的御史台素来以嘴上不饶人而著称,但是,在杜老大人面前,他们真的只能乖乖屈服。不是没人想找杜老大人的麻烦,但是杜老大人为官多年,行得正坐得直,所有开销与收入都有据可查,连一个铜钱都没有贪过。

除了皇帝年节赐的礼,他连家里的族兄族弟送的东西都不收。

当然,这不是重点,所谓欲加之罪又何患无词呢。

重点是,这位杜老大人,生了一个女儿杜笑颜,而杜笑颜是当今皇后的闺中密友,当初一同在边塞军中遇上了当今圣上,于是,顺便一同嫁进宫去了。如今杜贵妃身无所出,也无意争宠,似乎她对皇后的兴趣比对皇帝的兴趣更大些。

而且,还生了一个儿子,杜书彦,凤歌在太学读书时的伴读,看起来是个温吞书生,私底下却出过不少鬼点子,现在已经与手中握有南方边境水军统辖权的镇南王之女莫璃郡主定了亲。

更别说整个杜氏家族那些枝枝叶叶的叔伯兄弟,还有各位嫁过来的媳妇的娘家势力,杜家一门,谁招惹的起。

想起站在朝堂上舌战群臣、胡子直翘的杜老大人,凤歌不由莞尔。

忽然听见关林森说:“有人在这里受伤。“

他蹲在地上,仔细看着什么。

地上,有一滩暗色落在草叶之上,关林森的手指拈起一些:“新鲜的人血,这气味,血里还有些迷药。”

受伤的是谁?会是金璜吗?她还中了迷药?是谁下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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