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一豹,两头牛,一群鸡鸭鹅。生活,照样可以很乐和。
第9章番外,谢文谦(一)
我不喜欢这个家,从懂事起就没喜欢过。母亲是父亲不知道第几个小老婆,我是不知道第几个孩子。从来都是生活在别人看不到的角落,看着这个家里的勾心斗角,也看着母亲费尽心机想要得到父亲的注意。母亲一心想要包装我,好让我替他讨得父亲多几分关注。我不喜欢,可我喜欢看书,喜欢抚琴,所以母亲找人教我的时候我格外用心学了。
在父亲面前,我一直是透明的。每日两次请安,再无其他。恐怕父亲连我的名字我的脸都没有记住。有的时候我在想,如果有一天在路上撞上了,父亲会不会问出一句你是谁。很好笑的感觉。
但我还是脱颖而出了。那次我在小院里抚琴的时候来了两个人,一男一女,听了我的琴,看了我放在案上来不及收起来的诗作。然后,我成了父亲面前的红人,母亲成了最受宠的姬妾。后来我才得知,那天的两个人,是刚登基不久的新皇和刚刚册立的皇后。
父亲,本朝唯一的一个异姓王,世袭。世子之位从来都是选贤继承而不是长子继承,所以,明争暗斗一直是家里历久不衰的戏码。许是我让其他人感到了威胁,这次的矛头集中对准了我。先是母亲莫名中毒而死,再是自己在卧室里被人绑架。下手的是我的三个哥哥。对我用的手段不算惨烈,只是每天用剑、刀和鞭子招呼几次而已。他们似乎对折磨人很感兴趣,每天都拿了钝刀子在我身上割来割去,然后泼上脏水,不厌其烦。
我的体质一向很好。就连那样每天持续流血都不会死,不知道是幸运还是不幸。也许是幸运,终于被我趁着守卫醉酒的机会偷走钥匙逃了出去。慌不择路的逃。半夜藏进了一辆运货的马车,也不知道被带到了哪,趁人不备下车再次找机会蹭车继续逃。就这样一连逃了十多天,期间只能以偷来的一包干馒头充饥。后来也不知道怎么到了一座山脚,好不容易爬到山顶想翻过去却一头栽倒滚落下去。然后,就是无尽的黑暗。
再次醒来,身上干干慡慡,伤口都被仔细处理过,用白布包扎的好好的。一个漂亮的男孩子趴在我旁边,眼睛黑黑亮亮,见我醒来就大呼小叫着把他哥哥拉了进来。那是一个清慡的男人,棱角分明的一张脸,手上带着长期劳作的厚茧,身上是打着补丁的粗布短褂,而他的弟弟身上却是上好的绸缎。这是一对从衣着来看很不搭的兄弟,而那个男人脸上的淡淡微笑却让人很想信赖,很想依靠。
午饭很丰盛,对于已经很长一段时间没见过油水的我来说。豆角炖排骨,豆角炒肉片,酱猪蹄,五香毛豆,凉拌小菠菜,大骨汤。哥哥一直在照顾着弟弟吃饭,见我动作不方便也一并照顾了。我吃了整整三大碗白米饭,天知道以前我在家里只有一小碗的量。不知道我是饿极了,还是被这样的用餐气氛感染了,而从那以后我的饭量一直没有减过。弟弟也吃了三大碗白米饭。我们两个人吃光了所有的白米饭所有的肉所有的五香毛豆,喝光了所有的汤。吃饱喝足才终于注意到那个哥哥,他的碗里是小米捞饭,拌了我们吃剩的菜汤肉汤,就着唯一没人动过的凉拌菠菜连扒了两大碗,吃得很香的样子。我有点愧疚。如果不是我,主人就不会沦落到吃剩饭剩菜的地步。可以后的每一天都是如此。林易扬,我记住了那个名字。
白米白面,都是我和弟弟两人在吃,哥哥从来不碰。做好菜,也是可着我们吃,自己吃剩下的。他的弟弟,心智只有五岁,吃饭需要有人照料。第一次看到一个人可以那样疼另一个人。吃鱼,总是先挟了鱼眼,然后是鱼脑,然后是鱼皮,鱼肚子上的肉,鱼尾巴上的瘦肉。仔仔细细剔除鱼刺,放到对方的小勺子里,还会注意着对方咽下的表情,生怕剔的不干净会漏下几根刺伤到对方。吃排骨,总是抽掉骨头蘸了汤才送过去。吃蔬菜,则是趁自己弟弟不防备的时候挟了塞到嘴里。去镇上,不管买的东西有多重,都会带回大堆街头小吃小玩意回来。弟弟贪玩,即使手指被划了小小的口子都会很紧张的清洗干净上药包扎。弟弟贪吃,每次都会进山寻了果子洗的干干净净自己先试过有没有毒才拿给弟弟吃。弟弟调皮,即使再过分也总是笑眯眯哄了又哄。我常常在想,林易扬,如果我是你的弟弟该多好!
这里的宁静,这里的温暖,让我不想离开。如果,可以一直住在这里,可以一直享受那个人的关心,该有多好!我从未对那个人说过自己的事,他也从来不问。对我一如既往的好,和对他自己弟弟差不多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