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后来我也不觉得我有多喜欢他。我只是贪恋,并且害怕。
贪恋他给我的一丁点甜头,害怕终有一天,我连这一丁点甜头也不复拥有。
吃到甜头的时候,我觉得他对我真好。
大一那个暑假,我们在一起厮混了大半个月。
他的公寓很大很干净,可是不够温馨,我买了些东西装饰了一下,他嫌土,不过也没插手,懒得管我怎么折腾。
通常他都懒得管这些事。忙着打游戏,忙着出去喝酒,忙着跟我在客厅在厨房在卧室厮磨。
我不喜欢他打游戏和喝酒,也明白他不会为我而改变。
两个人在一起,比的就是影响力。所以最终他影响了我,我开始学会忍受和妥协,忍受他打游戏时对我不闻不问,妥协他经常去会所跟狐朋狗友喝酒。
他常去喝酒的会所叫百乐汇,我跟他就是在那认识的。
有一次我在网上看到别人发的一段视频,场地就是那个会所某个包间。
尺度大到让我恶心得好几天食欲不振。
我不知道叶繁他们喝酒,会不会叫鸡。
每次他从那回来,我都仔仔细细在他身上搜寻,没有浓郁的香水味,没有可疑的头发丝,没有鲜艳的口红印。
还好,应该就是喝喝酒唱唱歌。
叶繁唱歌特好听。他声音本来就好听,调子也找得准。有时候我睡不着,他就在我耳边轻轻唱歌。
他最爱唱王菲的《人间》。
“不是所有感情都会有始有终
孤独尽头不一定惶恐
可生命总免不了
最初的一阵痛”
每次唱到这几句,我就很想哭。
后来我不许他在我面前唱这歌了。
再后来无论在哪里听到这歌,我都会神经质地捂紧耳朵。
它是叶繁送我的刺。一根一根扎进我心脏深处,扎出一个一个小窟窿,我的幸福,全都从这些小窟窿里悄然流逝。
我总是在深夜想起叶繁。
都说七年一次重生,我想大概是因为才到第五年,所以我还没有重生,我还能清晰记得他那张脸。
每次想起,我就抽一根烟。
我难受得想用烟头烫自己。热感靠近肌肤时,我又慌张地把烟头扔掉。
因为叶繁说过,我的身体很白净,没有疤痕,没有纹身。
他喜欢干净的姑娘。他的口味好像一直没怎么变。
江芸祺看着就很干净。一种能让人过目不忘的,气质上的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