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铭呵呵一笑,拍了拍杨寄的肩膀:“甚好甚好!将军果然是人中龙凤!既如此,我们谨遵圣旨,省得建邺方面不安;再杀这下毒的小娘,为驸马报仇;最后帮公主把驸马的斋事做好,省得公主牵挂。日后朝中封赏,杨将军大破北燕,自然是首功。”
沈岭在旁边,搓了搓王庭川的那件鶴氅,朗声笑道:“盛刺史说得是,远水解不了近渴,将军应当从善如流才是。”他停顿了片刻,似乎在给杨寄消化他奇怪的表情的时间,才又说:“雍州刺史的部曲多半在城外,将军当日被迫留在雍州的人也在城外。”
盛铭愣了瞬间,转身想夺路而出,可他素日醇酒妇人地消磨光阴,不仅身材肥胖,行动滞缓,而且骨子里虚弱得很,被杨寄一脚一扫,顿时一个狗啃泥倒在地上。杨寄橐橐几步上前。盛铭已经翻身过来,以手做脚倒爬了几步,突然脑袋撞到了一座灵棚上,竹子搭的棚架晃了几晃,一根白幡从天而降,正落在盛铭的脸上,他惊弓之鸟一般,尖叫了一声,双手乱舞,把那覆面的白幡舞了开来。
杨寄抬头望望天空,又望望盛铭身上缠裹的那条白幡,笑道:“王驸马在天之灵看着你呢,盛刺史!这个季节,没听说哪里有时疫。而他的衣服上有血迹,所以招苍蝇,对不对?那小娘没有招供说下毒,你却知道,因为确实是你指使的,对不对?”
盛铭强作镇定:“杨寄!你聪明一世糊涂一时!你敢把我怎么样,你还出得了雍州城?!”
杨寄呵呵笑道:“你才是聪明一世糊涂一时吧!我们话都说到这份儿上了,脸皮早就撕了,不指望黏贴成原状了。我本就是个赌棍,就此赌上一条命,我也不觉得不值。你的部曲里,有我从凉州带来的人,他们是喜欢你还是恨你?你懂的!外头那些忠心的,也要先想法子破雍州的城墙,他们破不破得了雍州城?你也懂的!我点起烽火,北府军里最快的轻骑兵星夜驰往雍州,一夜而已,要夹击你的部曲,是北府军厉害还是你的部曲厉害?你更加懂的!”
盛铭突然觉得杨寄那张俊秀的脸庞,扭曲起来、充满杀气的时候,竟然格外恐怖。他战栗着,挤出讨好的笑。杨寄已经抽出刀:“雍州城外,子民们求你赐一口饭,给一块休息的地儿,吝啬不肯的是你。抓人做你私人的部曲,离散人家的骨肉,也是你。戕害驸马,毒杀朝廷世族的大员,还是你。我今日杀你,是替天行道!”
“杨——”
“寄”字未曾出口,杨寄一刀剜心,比杀猪还来得利索。他淋淋漓漓地握着一把从那罪恶的胸膛里掏出来的血肉,对灵堂里那坛子骨灰道:“王驸马,我替你报仇了!”
沈岭不言声,从一旁拿过一个祭盘,他是屠户家的儿子,文弱的模样,却对这样血淋淋的场面丝毫不会怯场,亲手从杨寄手里接过那一对散发着腥热气息的血肉,郑重其事地举盘齐眉,供奉到了王庭川的灵前。他的心中也在默默祷祝,当日算计王庭川,却不料酿成今日死生诀别。沈岭喉头“啯”的一声,谁都没有看见他流下的泪水。
当沈岭重新转回头来,云淡风轻地对杨寄说:“将军,这样的事,先发制人,后发制于人。”
杨寄点点头:“我带的所有人、王庭川的所有人,全数跟我去盛铭府上!”他眯了眯眼,看着一阵阴测测的风吹过,那数百条白幡随风翻飞。杨寄挥了挥带血的刀:“速进杀人叛贼盛铭的府邸,灭满门!”
你死我活而已。盛铭家下部曲,三成是当年杨寄从凉州带来的,被迫卖苦力,如今本主来了,念着杨寄素来的爱民如子,纷纷倒戈。而盛铭自己的部曲,又怎及杨寄北府军的力量?十个战一个都不够被杀的。
当杨寄在盛铭府邸的门外,看着府里冲天的火光,听着里面盛铭的家人在烈焰中哭嚎的声音,他看了看自己的刀,上面的血像蛛网一样纵横交错,又一滴一滴流下刃尖;他又看了看自己的手,傍晚时分,他的双手沾染着的血迹已经变成了棕褐色,被斜照的夕阳折下来的屋宇的阴影挡着,使那双手变作了漆黑。
他恍惚地想着沈岭一直对他说过的那些话,脑子里嗡嗡的。好半日,才突然从越来越低微的哭嚎声里,分辨出沈岭的话音:“将军,既然做下了,就不后悔。占雍州,保凉州,再下荆州,边塞倚仗将军的北府军,西北三大要地净在将军掌握。实力在此,连同建邺,无人敢轻易犯颜!”
杨寄茫茫然看着他:“二兄,你是说,我日后又能走一条新路?”
沈岭微微地冲他一笑:“虽然不是坦途,但是筚路蓝缕,披荆斩棘,走到的,是最光明的彼岸。”
杨寄又无意识地看了看自己的双手,突然觉得自己的双手好是污秽,不由用拇指对搓。沈岭上前握住他的手,看了看,说:“此手当执天下权柄!”
他似是要向众人表明心意,捧着杨寄的双手,缓缓向杨寄跪了下来。
风猎猎而过。奇异的寂静中,杨寄看到他四周的人都像沈岭一样,对他伏低了身体,行了恭敬的大礼。他在奇异的错乱感中突然觉得醍醐灌顶——原来,抢到的,就成了他的,名分便也水到渠成!
这,是乱世的法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