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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页(第1页)

想当然,沟通以失败告终,段初言虽然疼爱他,也不可能贸然答应这种离谱的要求。他一赌气,离家出走,半夜去了酒吧,学人买醉。结果随便乱撞,进的那个酒吧,是个同性恋酒吧。傅家少爷一举一动,都有人跟随保护。他前脚踏进去,后脚就有人去报告段初言。傅明谐皮相本来就是极好的,傅家几代基因择优汰劣,造就了一个清秀的傅小少爷。进了这种酒吧,又一脸闷闷不乐,自然有人上前搭讪。傅明谐岂是好相与的,几句下来,谁稍微出言不逊的,都被他一拳打过去。到后来连出面调解的保安也惨遭毒手。他从小被傅七爷栽培,这十几年的培养,自然不是白搭的。谁能在他手下讨了好去?但这种酒吧,一般都有当地一些小黑帮当后台。闹到后来,已经从单挑变成群殴。傅明谐不管不顾,见人就打,但他赤手空拳,脑袋又昏昏沉沉,总有失手的时候。眼看一个酒瓶子下去,他可能就要血溅当场。一只手伸出来,帮他挡住。那只原本覆着唐装缎面的手,被玻璃渣子深深地扎了进去。血顺着袖管流下来,滴落在地上。原本白皙的手背鲜血横流,狰狞刺目。傅明谐呆住了,酒醒了大半。“回去吧。”傅七爷望着他,只说了三个字,神情柔和,没有丝毫生气的意思。从那以后,他再也没有违逆小叔的任何意思。除了后来……傅明谐见他脸上浮现出回忆的沉思,不由嘴角微扬,眼神柔和。“就是那一次,我才真正意识到,七叔对我的重要性。”“我跟自己说,就算有危险,我也会挡在你前面,不会让你再流一滴血。”自己握着的这只手,他再也不要放开。傅明谐默默念道。车外惊心动魄,车内却温暖安静,不一会儿,已经到了市南。市南这个地方,几乎汇集了本城最繁华的路段,道路两旁基本全是商业区,灯光璀璨,彻夜不眠,酒吧与商铺林立,多的是通宵玩闹不归的人。虽然这里没有禁止车辆通行,但是由于人流庞大,开着车慢行,还不如走路快,所以基本上看不到车辆的身影,有急事的人宁可绕点远路,也不会选择走这里。“把车开到一边,然后赶紧下车,尽量往人多的地方走,打电话让致远到那边路口接我们。”老许和闻仪答应了,都是满脸凝重。“少爷,七爷,一会我们先下车,前后护住你们。”闻仪是第一回遇到这种事情,以往的理论现在要付诸实践,何况身边还有两位傅家最重要的人物,所以显得有点紧张。傅明谐声音平和,听不出什么情绪。“用不着这么谨慎,对方在人这么多的地方,很难瞄准,如果误伤别人,就等于失去机会,还会让自己暴露,我们只需要走快一点就行了。”闻仪看了看段初言,见他脸上没有反对的神色,不由跟老许相望苦笑。这两个都是不怕死的主儿,见过的场面比他们吃过的饭还要多。但抱怨归抱怨,傅明谐的话他们也不能不听。车开到路边,闻仪先下车,左右张望了一番,并没看到先前跟踪的那辆车子,反倒随后下车的傅明谐吸引了不少目光。等到段初言也跟着打开车门出来,周围凝聚的目光就更多了,甚至还有一些学生妹停下脚步,兴奋地掏出手机来抓拍。老许看到自家老板的脸色有点不善,连忙上去挡住那几个学生妹的镜头。闻仪则护着那两人往路边走去。段初言很少来这种地方逛过,饶有兴趣地走走停停。傅明谐则握着他的手,那人走到哪,自己便跟到哪。段初言懒得挣开,也就随他去了。只是这两个人的服装实在有点惹眼,一个西装笔挺,一个唐装飘逸,走在路上,不招人注目也很难。何况两个大男人居然还牵着手。这两个人倒是不畏世俗眼光,只苦了老许和闻仪,一边遮遮掩掩左右观望,一边还要接受四面而来的诡异眼光。傅明谐眼角瞥到一处地方,心念一动,拉着段初言走进去。店铺里音乐震天响,小姑娘们穿着时下最流行的服饰跟着音乐拍拍子,一边站在门口大声吆喝。段初言皱了皱眉。“太吵了,你有兴趣?”傅明谐神秘一笑。“你等等。”“先生,要买什么吗,请过来这边看看,都是今天刚来的!”店员热情地迎上来招呼,见傅明谐摆弄着一条牛仔裤,不由脱口而出:“先生,您是买给儿子穿的吧,这条裤子款式比较正式,适合年纪稍微成熟一点的,年轻人可能更喜欢那边的……”傅明谐嘴角抽动。“我看起来很老吗?”他面无表情,只有段初言听得出那丝隐约的咬牙切齿,不由觉得好笑。小伙子还没觉得自己说错话,兀自很兴奋地介绍。“您就适合西装革履,气派!我们这也有西装专柜,要不您去那看看?”“不用了。”傅明谐挑了几件衣服,往段初言手里一塞。“七叔,你去试试。”段初言看着手里的衣服,有点无奈。“这玩意是给年轻人穿的。”他就算之前在学校,穿着也没选择过这种紧跟潮流的风格。“你也不老啊,再说可以混淆耳目。”傅明谐狡黠一笑,有点撒娇的意味。“一会我也去换上。”段初言不置可否,倒也没再拒绝,拿着衣服进了换衣间。片刻之后那个人走出来,傅明谐只觉得眼前一亮。段初言虽然年届不惑,但身上并没有那种腐朽陈旧的气息。平时的唐装只会将他那副慵懒雍容的风度愈发衬托出来,现在换上色调明亮的休闲服,却完全是另一种气质。柔和清俊,秀颀修长,如果鼻梁上再架上一副眼镜,那活脱脱就是一个知识分子。谁会想到眼前这个人居然会是曾经翻云覆雨的傅七爷。傅明谐捺下上前狠狠吻住他的冲动,眼角扫过,也有不少人被他吸引了目光。心底突然有些不喜。他走上前去,正好挡住其他人的视线。“七叔不管穿什么,都很好看,以后别总是穿唐装了,多换换别的风格。”段初言看着这个人掩不住欣喜的模样,就像一条欢快的牧羊犬摇着尾巴在打圈,十分忍俊不禁,差点伸出手去揉他的头,又一想他已不是当年张着小胳膊要自己抱的孩子了,只得捺下这种心思。心头莫名有些怅然,也不知是吾家有侄初长成的欣慰,还是因为发生那件事情之后三年不见的缘故。两人再走出店铺,已经完全换了一副装束,只怕现在熟人离远了看,也未必认得出他们。傅明谐心中有种诡计得逞的快感,一边向身边的人介绍一些百年老店。段初言似乎也听得颇为认真。两人好像又回到从前。没有丝毫隔阂的时候。那时候的傅明谐,心中对着这位小叔,只有仰望,钦佩,孺慕。恨不得一生一世都陪在他身边,怎么敢起半点猥亵的心思。只是后来,人事变化,心情种种,都不复当初了。不知不觉走过几个路口,一辆车子停在对面路边,站在车旁的人正是韩致远。看到韩致远,段初言就想起一个人来。“沈末呢?”“我派他到香港了。”“他和韩致远都是我留在身边保护你的,致远只能帮忙处理生意上的事情,论身手,他比外面请来的那些保镖靠谱多了,为什么要把他调走?”段初言仿佛没注意到他脸上一闪而过的异色,声音依旧不疾不徐。“香港那边的分公司出了点事情,我派他去处理了。”傅明谐温柔带笑,“七叔,你刚回来,不要管这些烦心的事情,我会处理好的。”段初言微微一怔,不再言语。也是,人总会长大的,这个人的能力出众,已经足够独当一面,自己没有必要,再事事过问。他已经不是当年张着小胳膊要自己抱的孩子了。心头再一次冒出这句话,他有点走神,便疏忽了周围的环境。“七叔,你……”耳边传来声音,却戛然而止,自己的胳膊被一阵猛力往左扯去,身体也不由自主往侧一歪。段初言反应极快,马上从自己的思绪中解脱出来,反手揪住他的衣领就往后一带。但对方似乎料到了他的动作,死死抱住他不放手。枪声响起,他只觉得怀里的身体一震,伴随着一声闷哼。他们的枪早在下车的时候就落在车上了,两人身上等于没有任何武器。周围满是惊叫和慌乱的声音。闻仪上前挡在他们前面,一边掏出枪想对着声音来源处射击。但人实在太多了,又是惊慌失措到处乱跑,闻仪怕误伤路人,也不敢随意开枪。这一耽搁,就失了先机,凶手早就逃之夭夭。鲜血从傅明谐的背部汩汩流出来,瞬间染红了半片衣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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