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有两个养父的草根皇帝李昪
有人列出了中国历史上十大草根皇帝的名单,南京历史上的开国皇帝就占了四个席位。即宋武帝刘裕、陈武帝陈霸先、南唐烈祖李昪和明太祖朱元璋。其他六位是:西汉高祖刘邦、蜀汉昭烈帝刘备、后赵明帝石勒、后梁太祖朱温、后汉高祖刘知远、大顺永昌帝李自成(李自成是明末农民起义军领袖,虽然不是&ldo;正史&rdo;承认的皇帝,但由于李自成的特殊性,还是将其列入其中。)。所谓草根皇帝也就是贫民皇帝、布衣皇帝、寒门皇帝,顾名思义,就是穷苦出生的人当了皇帝。有的从小就是孤儿、穷小子,有的还是不良少年,甚至是无赖、色鬼、小人、赌徒,但最终都当上了皇帝,这里面有偶然因素,也有必然因素。这里不讨论辩证法,只研究他们的命运。
作为草根皇帝之一的李昪,六岁时父亲就在战乱中去世了,他随母亲跟着伯父一起到了淮南。不久,母亲也不幸去世,李昪成了孤儿,只好到寺庙里勉强维生。后来杨行密派兵支援山东的王师范,攻打濠州(今安徽凤阳)时得到了他,见他聪明机灵,长得也很招人喜爱,于是就想将他收为养子,但亲生儿子们极力反对,杨行密无奈只好把他给了属将徐温,李昪就做了徐温的养子,改名为徐知诰。徐知诰长大后,不但相貌出众,而且胆略过人,他为人厚道,待人诚恳,人缘也很好,威望高过徐温的其他儿子们。徐温因此常常训斥自己的儿子不如徐知诰,引起诸子的忌恨。诸子多次想设计加害于他,但都因为徐知诰人缘好、善于藏拙而化险为夷。杨行密死后,徐温执掌南吴朝政,徐知诰也因为能力突出担任要职,成为养父的左膀右臂。徐温死后,徐知诰执掌朝政,并于937年废掉南吴皇帝杨溥自己称帝,成为南唐政权的建立者。
南朝武帝刘裕,从小家里一贫如洗。由于家庭苦难,刘裕的父亲曾想将他仍掉,亏得邻居大婶将他收养,因此刘裕就有了一个小名&ldo;寄奴&rdo;。青年时刘裕家境清贫,打芦草,捕鱼,以维持生活。刘裕年轻时好赌无赖,结交的也多是亡命之徒。称帝后,大力加强中央集权,限制臣下权力;减轻农民负担,恢复农业生产;厉行节俭,反对浪费之风;大力提拔寒族地主担任高官,打击士族腐朽势力;实行&ldo;土断&rdo;之法,加强户籍管理,对贵族隐瞒庄园户口严厉打击,使得国家纳税人口和税收增加。据说他平时穿着十分随便,连齿木屐,普通裙帽;住处用土屏风、布灯笼、麻绳拂。为了警戒后日创业的艰辛,他在宫中悬挂了贫困时期使用过的农具、补丁加补丁的破棉袄。以至于被儿子骂做&ldo;乡巴佬&rdo;。
陈高祖陈霸先,《文苑英华》说陈霸先是&ldo;火耕水耨之夫,荜门圭窦之子&rdo;,门第贫寒。青少年时打鱼练武。陈霸先于557年禅梁称帝,建立陈政权。在位三年,任贤使能,政治清明,江南局势渐趋稳定。
明太祖朱元璋,出身贫寒,大饥荒时一家人几乎死尽。为生活所迫,朱元璋少年时在皇觉寺为僧,备受高级僧侣欺凌。朱元璋即位后大力加强君主专制,废除宰相职位,集大权与一身;大兴文字狱,压制社会思想,制造恐怖气氛;大兴&ldo;胡、蓝党狱&rdo;,大杀功臣,造成社会的恐怖万分;建立锦衣卫等特务机构,严密监视社会舆论;大封诸子为王,驻守地方,意在维护统治。当然,朱元璋在促进社会稳定、鼓励生产、选拔人才、打击腐败、改革行政机构等方面还是做出了不少功绩。朱元璋可谓功过参半的君主,他的一生充满了神奇色彩。
(八)明太祖朱元璋再开活人殉葬恶例
洪武三十一年(1398年)闰五月,朱元璋病逝。葬钟山孝陵。死前命令46位嫔妃为其殉葬。汉族终止了一千多年的殉葬制度被朱元璋重新启动。
用活人殉葬,是奴隶社会的一种非常残酷的制度。殉葬人有活埋的,也有被杀或自杀后陪葬。中国的殉葬制度,就考古发现,最早始于殷商时期。商人相信人死以后,灵魂生活在另一个世界里,墓葬是墓主在另一个世界的居所,一切按照&ldo;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rdo;的礼制办事。奴隶主贵族死后,都用奴隶为之殉葬,让他们在&ldo;阴间&rdo;继续为主人效力。当时用奴隶殉葬已成为一种制度,据《墨子?节丧篇》记载:&ldo;天子杀殉,众者数百,寡者数十;将军、大夫杀殉,众者数十,寡者数人。&rdo;
春秋之后,人殉的作法已不多见,基本上改用木制或泥制人形偶像殉葬。战国时的秦国就曾在献公元年(公元前384年)正式下令废止人殉。但是到了公元前221年秦统一六国后,殉葬制再次卷土重来。
秦始皇嬴政死后,殉葬的确切人数至今是个谜,《史记?秦始皇本纪》(卷六)记载:&ldo;以水银为百川江河大海,机相灌输,上具天文,下具地理。以人鱼膏为烛,度不灭者久之。&rdo;据有关史料,为秦始皇殉葬的不仅仅有后宫女人,而且参与陵寝建设的工匠也都成了&ldo;殉葬品&rdo;。估计秦始皇墓中为之殉葬者数以万计。
秦朝灭亡后,到了汉朝,除边远少数民族地区以外,强制妇女殉葬作为一种制度,已不复存在。据《三国志?吴书》载:三国时吴将陈武战死,孙权破例下令以陈爱妾殉葬。不久吴亡之后,即被人指责:&ldo;权仗计任术,以生从死,世祚之短,不亦宜乎!&rd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