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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蒙古少年(第1页)

“将军,整个部落一干零八人,无一漏网,尽数斩杀!”

正当两人对话之际,一道雄厚的声音响起,将两人打断。不同于刘晟的犹豫不决,这道声音在说起刚刚凋零的一千条生命时,并未有任何的不适,反而隐隐带着些许兴奋!

闻言,刘晟转过头来,望向来人,强笑道。

“蓝玉,你做的很好,此战若能胜,你居功至伟!”

闻言,蓝玉微微抬头,露出其冷酷的脸。他长的并不丑,反而剑眉挺目,棱角分明,眉宇间带着一股杀伐之气,令人望而生畏。

听到刘晟赞赏的话,蓝玉微微躬身道

“全赖将军提携之恩!”

语气毕恭毕敬,完全看不出办点倨傲之意。倒也是,如果有人初出茅庐就看到了自己的未来,成就不凡,却死的惨不忍睹,那他应该会有所收敛吧!

“蓝玉,照理说,你应该去投明才对,按照历史,你该是朱元璋手下大将!”

刘晟皱眉道。

蓝玉瞳孔猛然一缩。

“蓝玉为杀蒙古人而生!”

他自然不会回答,老朱只能共患难,不能共富贵,手中功臣几乎被杀的一干二净!虽然只是就要,但众口成烁,这流言绝非空穴来风!

大秦以军功为基,任何人,只要有战功,飞黄腾达不在话下,且始皇帝虽然被称为暴君,但在蓝玉眼里,这不过是汉高祖对其的摸黑罢了,至少,嬴政从未杀死功臣!

照此看来,大秦绝对是最适合蓝玉这等悍将的地方了!

“将军,哨骑已经探过了,周遭十里没有任何人烟,可以生活做饭!”

又一道声音响起,一名小将策马赶来!

“赵云!”

刘晟轻叹一声,作为如今唯一的帝国,大秦成了这些名将争相投靠的对象。白马银枪,这独具个性的装扮,在黑色洪流般的大秦军阵显得格外醒目。

在经历了一个又一个名将之后,刘晟已经麻木了,已经没有了初时那种惊艳,失态的模样,虽然有些惊奇,但也还能接受。

不过,在考教了一番赵云的本领之后,刘晟果断升其为自己的亲兵队长。只因为,即使以自己的千斤之力,也只能与赵云斗个二三十回合。

随后,更是得到其指点,除了其师传的百鸟朝凤之外,连他自创的盘蛇七探都教给了自己。随后,赵云成功加入了他们三人(刘晟,周睿,韩信,)这个小团体。

至于蓝玉,刘晟觉得他杀心太重,作为来自现代的他实在无法接受其嗜杀的性格,所以和他的关系倒是不温不火。

收回思绪,刘晟向赵云问道。

“离蒙古王城还有多远?”

赵云道

“不足三十里!”

刘晟立马看向周睿,冲锋陷阵他在行,但要说起打仗,他还真不如开挂般的周睿,其现在智商爆棚,这一路来的行军路线全靠其谋划,省了不少麻烦。

周睿略一思索,便道

“上将军部到哪了?”

赵云道

“据斥候传来的情报,上将军部离我军不足二十里,估计明天能追上!”

“放缓速度,将周围的钉子清干净,这一战不容有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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