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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页(第1页)

系统:【应该,不算……呃宿主只需要在反派面前保持不崩人设就好!】【行。】随宁把花一丢,脸嗖地冷下来,吓了那男人一跳。他外厉内荏,“干嘛呢!就你这细胳膊细腿,还想着反抗?!”随宁嗤笑:“该反抗的是你,垃圾。”随宁活动活动手指关节,让他知道花儿为什么这样红。听着不绝于耳的惨叫声,系统默默感慨:……宿主好凶残。别的不说,随宁对自己的武力值还是很有信心的,专挑看不出伤口的地方下手,那男的到最后哭爹喊娘的。“滚开!”可算是出了口恶气,随宁整个人都神清气爽起来。男人哪敢再留下来,连滚带爬地跑了。随宁随手把玫瑰扔进垃圾桶里,顺手买了个早餐,毕竟他还是大学生,有苦逼的早八要上。只能说,世界不愧这样小,萎靡地度过两节课,随宁发现,身边有人在讨论血族了。“随宁,你怎么连着请假了一周?”前排一个大眼睛的妹子转过身,语声气愤,“你是不是和血族做什么勾当了?”“没有呀。”随宁说话软软的,他也不算骗人,哪有什么勾当,不就吸了个血而已嘛。现在血族在人类世界里的可信度很低,大多数人都对他们深恶痛绝,但也有少数,就像昨天遇到的一男一女那俩奇葩那样,对不老不死的血族无比艳羡。女生可疑的目光在他脖颈上扫来扫去:“那你今天……”随宁拉了拉脖子上的高领,也知道自己很可疑,毕竟大夏天穿长袖也没谁了。“我感冒了。”随宁用鼻音说道,还披起了为这套说辞准备好的薄外套。妹子恍然大悟,看他的目光都带上了丝可怜,“好好休息噢。”随宁笑眯眯地点点头,然后被这门课的老师敲了敲课桌,“随宁同学是吗?”随宁一愣:“啊,是的。”这老师是个男人,长了张风流多情的面孔,笑起来直让前面的女生都红了脸,“下午三点过来,老师有个实验室的任务想交给你。”就这么半强制地给他安排了任务,随宁都还没反应过来,前排妹子幽幽开口:“哎,你运气真好,多少人想跟着方老师做实验,他都还不通过的。”随宁抿出个不好意思的微笑:“方巍老师吗?”女生:“嗯呐,又年轻,长得又帅,学历还高,听说好多女老师都喜欢他哎!”随宁笑得更不好意思了,方巍……不就是男主吗?在人类世界里当大学老师,转身又能混迹于血族成为等级颇高的首领。这样的人设,也不为过。可关键是,方巍怎么找到他身上的?约的时间是下午三点,随宁两点半就去了方巍说的实验室。一切都朝着不太能想到的剧情发展,方巍穿着潇洒的风衣进来,又换上实验服,认认真真教了随宁两个多小时的实验,还跟他讲这个课题的重点。随宁百无聊赖,看试管看到要长蘑菇了,守到下午六七点,挨个跟要吃饭的学长学姐们告别。方巍在旁看着,眸色很深:“随同学很受欢迎啊。”随宁不知道这老狐狸壶里卖的什么药,只能舔着脸甜笑卖乖。方巍轻缓了声音,温柔无比道:“如果随同学有什么事情,一定要来告诉老师,你不是才请了一个星期的假吗?身体上没什么问题吧?”随宁低头装乖,“没有,谢谢老师。”方巍盯着随宁垂头时也清秀姣好的侧脸,眸色越发加深,道:“还有,千万不要和血族扯上关系,他们都自大又自私,不能相信血族做出来的表面文章。”随宁应了声,听话到不能再听话了。然后他被方巍安排去买奶茶,送给实验室里的人后,大家自然是又很开心,实验一直搞到晚上九点才结束。他是住宿生,但才走出实验室没多久,就被拦住了。拦住随宁的是个衣冠整洁的年轻男人,穿着黑色西装,和拜森那套很像,但随宁怎么看都感觉这人穿着没有拜森帅。男人半鞠躬下邀请他,“有人请您去一趟。”随宁露出一个青涩又不好意思的笑,像极了情窦初开的少年:“好的。”古堡里,管家接收到随宁已经上车的消息,如实报告给拜森:“还有二十分钟就能到,他好像很期盼的样子。”期盼?拜森解开白衬衫的袖扣,朝上挽了挽,露出精致苍白的腕骨,听到这话,不明意味地哼笑了一声,不予置评。管家显然不明白他的主人在笑什么,“……杜兰德说他一路上都很激动。”“激动吗?”拜森这才开了口。管家一头雾水,“是的。”拜森不紧不慢道:“我看不见得,毕竟他早上才扔掉了我的玫瑰。”血瘾症亲王反派(3)“……”不管古堡里的管家怎么想,随宁都没办法再装激动下去了。他晕车,二十分钟把他折磨得不轻,气息奄奄对系统道:【这真不是人能干的活。】但车门才打开,拜森那双桃花眼出现在面前,随宁就是再无力,都装出了一副心脏怦怦跳的脸红模样。男人身高腿长,支在车门旁,温柔问道:“喜欢我送你的那束粉玫瑰吗?”随宁两腮粉红,支支吾吾的:“喜、喜欢的。”恶心死了好不好。“那就好。”拜森桃花眼弯起一个潋滟生姿的弧度,弯腰将青年抱起来,嗓音低沉若某种上世纪的乐器,“乖孩子,你适合它。”随宁真心忍不住了,想翻白眼。不过拜森倒也没再多说什么,他就这样抱着随宁到了二楼的书房。一楼尚且还有管家他们,二楼就彻底是拜森的私人空间了,他不养宠物,佣人也不被允许来此,整层都静悄悄的。动作谈不上温柔,但也不算粗暴,拜森抱着青年坐在椅子上,尖牙缓慢刺入,攫取白皙皮肤下诱人无比的鲜血。当时血族都说随宁的血难闻,其实不无道理。其他的较低等血族都能闻出来随宁的血奇怪,他传承了最古老强大的血脉,自然嗅得出鲜血里的异样。但也很奇异的,随宁的血让他胃口大开。尤其望着那截细细颤抖的脖颈,千百年来从未有过“想咬”冲动的尖牙,也异常地蠢蠢欲动。第二次吸血很快结束,全程或许还没超过五分钟。随宁这次的恢复快了很多,也没了那种强烈的眩晕感。清醒过后,就被拜森轻捻后颈肉的手给刺激得一激灵,这回不作假,侧脸都染上了绯色。拜森看得有趣,大发慈悲地松开手,那张姝色万千的脸靠近,轻舔了下才咬过的地方,有助于伤口的恢复。他低声道:“每周过来一次,工资之后会按月打到你卡上。”随宁点头作为回应,旋即,余光又掠了下拜森愈发红润的薄唇。心里想着,这人的血瘾症应该有点治疗效果了吧?拜森弯眸,故意曲解了他那一眼的含义:“还想再被吸一口?”随宁一怔,头立马摇得跟拨浪鼓似的。配着他此刻苍白脆弱的脸色,倒也很能让人心生怜爱,不过拜森是个没良心的,眼眸里灰色波浪暗涌,讲真的,随宁的血的确很让他忍不住,现在尖牙很痒,很想咬点什么。“工资多少啊,叔叔。”随宁想了想,忽然问。拜森眯了下眼,“换个称呼。”随宁立马苦恼,好像真的想不到其他称呼了,况且真按年龄差的话,叔叔都算把拜森给喊年轻了。见他说不出来,拜森灰色的眼眸愈发恶劣,道:“你很缺钱?”随宁点了点头。原主就是很穷,不然也不会走投无路来傍血族这个大款。拜森低笑一声,下巴支在了青年肩窝里,“嗯,那下次要喊个好听的,不喊就扣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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