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页小说站

下页小说站>看美剧基佬遍地 > 第7页(第1页)

第7页(第1页)

每有香客来古刹祈福,总是能见到一个丰神俊逸的小沙弥跟在主持身后,时间长了,世人如何不信?叹息无奈者有之,幸灾乐祸者有之,冷漠旁观者有之,人生百态,端的是如此。却说在极北之地,本是寸草不生以致贼寇盛行之所。近日来横空崛起一个蒙面侠客,其一人一骑,诡异莫测,另大恶之人闻风丧胆。其人虽是侠客,然做事大有阴诈小人之范。故诸人竟拿他不得。天长地久,极北之地竟逐渐整合开来,以此蒙面侠客为首,再不做偷鸡摸狗抢劫杀人之举。世人斐然,有好事者曰百晓生,竟将之与开国大将军并较。称之为,战神诡侠。然则,世人不知,两人从来都是一人而。诡侠无名,故自称吴铭,自极北之地醒来之时,身上乃有一封血书,上言道:“君生于天地,乃当世之伟丈夫也,现身处广阔之北处,何不大展宏图以慰己身?”当时无暇他顾,脑中空空,也唯有步步为营而已。偶有一日,一画师路过极北,初见之时,吴铭竟觉头痛欲裂,恨不能身死而已。往事种种,皆上心头,一时之间倒不知是哭是笑,悲喜交加。你心里那个人和我谁重要?……画师面无表情,神情冰冷。你若不说,我就走了。……画师羞愤欲走!忽然,身体被横空抱起。她纵使重要,不是我的,又有何用?况且,已死之人,如何与你相比。这话,说的很轻。作者有话要说:画师于枫树下作画,面前是一池清莲,有仙鹤飞舞。···无心作画。起身欲寻个清静。转身。“怎么,想我了?”身后的男子言笑晏晏。不说话。“不要担心,这一去,只有一个结果”画师皱眉,如此狂妄,可是···哎,他就是喜欢。☆、岁月静好夕阳的余晖,红红的,照在他们的身上,留下一圈圈模糊的晕影。这是一对伴侣,和其他相爱的夫妻不一样的是,这是一对同性。不过这没什么,他们相处很和谐,互相之间一起扶持着,走到了现在。他们已经不再年轻,或许年少时有过一段难以忘记的冲动岁月,但时间总是会慢慢冲刷很多东西。比如轻狂,比如轻佻。如果现在你随便把他们中的一个人拉出来问:“你们一起这么久,剩下的是什么?”或许,你会得到一个平淡的眼神,也或许,对方会告诉你,他们还剩下的东西,足够他们看着彼此一起变老。我们无意探寻他们的过去,只说现在。他们都不是在意生活质量的人,所以很多人在乎的东西,于他们而言,都不甚重要。或许在他们看来,有了彼此,就拥有了全世界。这世界上还有什么能比这样的感受更令人愉悦的呢?精神的追求,高于一切。他们在一起,更多的时候只是看着彼此,或许很久都不说话,但绝不会感到尴尬或者其他的什么。这对伴侣不是没有浪漫细胞的人,他们或许表达的不够炙热,但很多热恋中的爱人也没办法和他们相比的。这是他们间的隐私,我们不做探究。今天,他们依旧和往常一样,一个煮茶品茗,一个注视凝望。这周围很安静,只有一声声动物的鸣叫。这对伴侣没有儿女,所以爱上了饲养各种动物。煮茶之人喜欢家里的一只拉布拉多犬,另一个爱好有些怪癖,他喜欢养各种小鸡。等小鸡长大了,就将它们放走。这是夕阳的时光,他们大概不会睡得这么早,喝完茶之后,他们关上门,一起去了小河边。这边环境是很不错的,青草,流水,野花,以及最重要的彼此。一切都很让人愉悦。他们可以靠着彼此一起领略夕阳的魅力,等太阳的最后一丝光亮彻底褪去的时候,伴着月色或者青灯,慢慢的走回家。白天他们会各自做一些喜欢的事,不一定会在对方的视线之内,最有可能的是,一个看书,一个走到厨房,为对方的胃绞尽脑汁。爱情的世界在他们的眼里就这么简单,两个人在一起,不说太多,因为彼此都懂。作者有话要说:你若安好便是晴天☆、三秒钟的记忆生命最后的三秒钟,我想起了我以为此生再也不会想起的人。那是一个男人,我不知如何形容,也不知这世间是否有可以与之相配的词汇。或许爱上一个人,就会容易盲目,觉得这人完美无缺。也或许是那个人真的是卓然不群的遗世仙株。不过不重要了,我就要与这个世界说再见,任何人,任何事,都不在属于我。我们分开了很久,相识的时间也不算太长。在我一生中,能和他在一起的时间,大概是十分之一?还是更少?人是很奇怪的动物,在一起的时候完全不懂的珍惜,或者用无数为了彼此好的这样的理由抛下对方,工作,社交,很多时候,这些都排在你爱的人前面。用我自己的话来说,我们的一辈子很长,不在乎一点点的时间,或者说这个世界上,很多事情都不会等你,除了你的那个他。故而我们在可选择的时候,选择了留下对方。曾经看来这种无甚重要的事情,在死前的最后三秒变得尤为清晰,甚至让我悔恨。我还记得他在我怀中笑着离开的模样,他去世的时候还很年轻,或者说岁月对他特别偏爱,我看不到一丝皱纹,我是那种越着急表情越呆的人。所以我还算平静的听完了他的话……然后抱着对方的尸体呆坐了三天三夜,直到朋友闯入家门,后来……才慢慢的好了起来。我一生可以分为三个阶段,没有认识他的时候,心如止水,认识他时再也无法抵御丘比特的魔力,他离开后,用忙碌压抑思念。我们在一起,其实不是特别浪漫,大部分时候,都是一些日常琐事,但大抵相爱的两个人在一起总是心情愉悦的,即使不说话,静静地抱着彼此。也可以自娱自乐很久。我从不知道自己也有这么单纯的快乐的时候。他不爱说话,表面看起来如天山的雪莲,但是内心很柔软。我们的生存理念不一样。他是那种可以为了一个人抛弃一个世界的纯粹的人,我则相反,在他离开后的前三年,我一直觉得,我为了全世界,抛弃了最重要的人。之前说到,我以为自己不会再想起他,这话其实很有真凭实据。我从没有陷入情商三年还无法自拔的时候,或者说,很多时候,一旦分开,我会连对方叫什么,长什么样子,爱好,特点,忘得一干二净。不算刻意,但我这人是天生的冷血。我不认为,我刻意的想要忘掉他离开我这件事会失败。但大抵我这一生,就这么栽在了他的身上。一旦我停下来,就无法抑制思念,朋友说,我从不知道你是这么痴情的一个人,这样下去,你会被自己压垮。我也想说,我不是这么痴情的人,但上帝大概是很不顺眼我昔日游戏人间的生活态度。偏偏派来了这么一个让人不舍的拒绝,只能任其住进内心的人。朋友不愿意看我这么堕落,曾恼怒的说,是男人的,就给我清醒点。这话真是莫大的讽刺,没有人比我更清醒。三秒钟能有多长呢?大概只有一次呼吸。与别人的恐惧不同,我想我有点开心,我看到了我们在一起的点点滴滴。他不相信世上有鬼,我也不信,但是现在,我却想自欺欺人的相信一下,如果有,他一定在黄泉的奈何桥边,用一双冷若冰霜的眸子盯着孟婆,带着些许倔强和委屈,不肯离去。我们没有重新来过的机会,但是我们的尸骨会永远在一起。这也算是,永生永世了吧。☆、萤火虫语录它死了,没有人知道。它走的很安静,就趴在芦苇荡的叶子上,无声无息的闭上了眼睛。它想着它可以解脱了,它在生命的最后一个月爱上了一只蝉,它还没有享受到爱情的甜蜜,就已经背负了死亡的压抑。

已完结热门小说推荐

最新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