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问的太认真了。
当然,傻子也不会承认自己傻,就像喝醉的人肯定不会说自己醉了一样。
她连接下来的话都想好了,准备嘚吧嘚吧,不能揍死他就说死他。
可勤简居然笑眯眯地点了点头。
这下艾果儿剩下的火更加发不出来了。
人家都承认自己傻了,她要是再和一个傻子较劲,那她就是蠢了。
太阳好的简直让人睁不开眼睛。
勤简听见艾果儿低不可闻的一声叹息。
她是不好意思直接说“昨天晚上,你和我的脖子到底发生了什么”。
说不出口,不是因为害羞。
而是她觉得自己作为一名未来的警察,警惕性也太差了。
还有就是关于这个问题,她未成年的时候就知道。
一开始是不知道的。
上初三后的某一天,她发现白高远的脖子莫名就红了一块,就在左耳的下方。
没过几天,她又发现白高远的脖子红了一块,只不过这一次是右耳的下方。
百思不得其解。
再后来她有了一个特别伟大的发现。
白高远脖子红的当天,都去见过柏浚辰。
跟着再一次百思不得其解。
天真如她,真不知道男人为什么喜欢咬女人的脖子?
她还以为只有动物才会用撕咬来表示亲昵。
那会儿她想的是人还没有狼文明。
现在想的就是狼果然是狼,没道理柏浚辰那个人都会干的事情狼不会!
只是,并不痛。
也就走了会儿神,终于回到了问题的本质,艾果儿下意识抬手摸着脖颈,看着他的眼神,带着幽幽的怒意。
不过她会隐忍,心里还恶狠狠地想着,她迟早会咬回来的。
这一块儿最大的超市,在那头狼走后又扩建了一次,收购了二楼的咖啡厅,变成了一楼生鲜食品、二楼日用百货的超大型超市。
一个超市都有这么大的野心。
更何况是她呢!
一进了超市,勤简便自动推了一辆购物车。
他的身影挺拔笔直。
有些人就是这样,干着普通男人也会干的事情,却整个人从头发丝里透着他的不普通。
时光一下子就慢了下来,时间悄无声息地流淌,可这种流淌,并不会让人觉得浪费了。
艾果儿漫无目的,这儿逛逛,那儿蹭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