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翘办事利索,没过两日,就来了消息。
她匆匆进来禀告:“小姐,今日有一洛斯国贩子带了一车奴隶进城,此刻正在市集口那呢。”
唐轻歌面色一喜,“去寻辆普通马车来,再带上一个小厮,我们从府中后门走。”
趁着银翘去寻马车的间隙,唐轻歌换上前些天就让银翘备好的男式长袍,束起一头青丝,刻意将眉描的浓些,把肤色化深了点,盖住娇嫩莹白的皮肤,让自己看着更像男身。
一番打扮之后,镜中俨然是一个公子模样,与平日柔弱秀美的女郎判若两人,若是不细瞧,便会只以为她是个有些女相的俊秀少年郎。
银翘出去一趟回来时,看见屋里的人成了个翩翩公子,也吓了一跳,磕巴起来,“小姐,你这是”
唐轻歌没时间解释太多,只能牵住她匆匆往外走,“不能耽搁了,我们快走。”
要是晚了,燕骥被人带走了可怎么办。
不久,一辆马车从丞相府后门缓缓驶离,一路到了市集口。
市集比往常要热闹些,或许就是因为洛斯国商人的到来。
买卖奴隶是非常常见的,只要给够了银子,就能痛快地从商人手里把人带走。
这些奴隶多是贱籍,战俘,或是流民。
低廉劳动力,自古以来就是受人欢迎的。
整整一车的人,东倒西歪的,有人靠在一边,神色萎靡颓唐,也有人歪躺在地上。
无一不是衣衫褴褛,蓬头垢面。
唐轻歌掀起帘子,眯起眼细细打量那群人,终于,她的视线停在一处。
她没下车,只是喊了那商人一声,那领头的洛斯商人颇有眼力见儿,一下子就瞧出唐轻歌是个富贵的,便立马抛下旁边的升斗小民,毕恭毕敬地来到马车边,操着一口不太标准的汉语:“公子,您瞧上哪个啦?”
唐轻歌抬手一指,“靠在那的那个,带过来我看看。”
立刻有小厮将人抬了过来。
那人气息微弱,满脸覆着血污,看不清面容,但光是瞧着轮廓身材,在那一群人里倒是鹤立鸡群。
其余的人皆是佝偻着腰,唯独他,身材宽厚挺拔,饶是虚弱地倚靠在那,背脊也是挺直的,看着就是一副硬骨头。
唐轻歌从袖口掏出一副帕子,动作轻柔地拭去他眼周的污垢。
原著里写过,燕骥的眼下有一处红色泪痣,许是因为他杀过太多了人,那泪痣便也吸饱了血,染得鲜红。
若有那痣,那她便没找错人。
唐轻歌的动作轻柔又缓慢,拿着帕子的手也微不可见地颤抖。
终于,没了泥垢的掩盖,他深邃的眉眼尽数显露出来。
左眼眼尾下,一颗鲜红细小的泪痣,重见天日。
在午后炽热的阳光下,那泪痣便显得越发妖冶危险。
唐轻歌心底的巨石刹那间落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