莉莉丝的声音很好听,和后世那些歌手清唱的音质也不遑多让,不过这首歌,实在是太奇葩了,以至于让黄厉都没有反应过来蒙住黄娜娜的耳朵,让黄娜娜一脸奇怪的问:
“上吊是什么?”
“莉莉丝!”
好在齐柏伦立刻制止了莉莉丝,让黄厉也摆脱了这个尴尬的问题,小老头一脸不悦地问:
“你怎么唱这种不三不四的歌!”
“那你们想听什么歌?”
“给大家唱草原上的家!瑞雯,你也一齐唱。”
黄厉看着齐柏伦在自己面前展示着身为老爸的权威,两个女儿还真的齐声开唱了,好吧,你是风,你是光,你是最牛的老爸,是在下输了,我那女儿,别说让她唱歌了,能让她安静个五分钟都是老天爷开眼了。
“awayaway,comeonwithme,在草原上水牛自由流浪,我愿把草原当家园,这儿难得听到诅咒和吵闹,黑夜消失在天外远方。
awayaway,comeonwithme,我家在草原上,有小鹿和羚羊在游荡,这儿难得听到诅咒和吵闹,黑夜消失在天外远方。
awayaway,comeonwithme,夜晚来到暮色笼罩大地,群星在闪闪发光,我宁立远望默默地思量,难道天上比人间辉煌。。。。。。”
很好听的歌,大家情不自禁地跟着曲调合着哼了起来,齐柏伦还用他那半生不熟的美声唱法想要独占鳌头一把,结果被玛姬吼了一声后又只能蔫吧地小声合唱。
一曲终了,大家情不自禁地鼓起掌来,真没看出来,莉莉丝还有当歌星的潜质,而齐柏伦则一脸傲娇地看过来,意思是也该你们家亮亮艺术细胞了,黄厉脸部一阵抽搐,这有什么好比的,针搞不懂美利坚的思维,他肚子里倒是有货,可也要你们听得懂中文歌啊,于是他看向蕾切尔,蕾切尔耸耸肩,说:
“我倒是会,可都是钢琴曲。”
而鹿角和白羽毛则相视一笑,站起来扯着嗓子吼他们的纯天然音乐,几乎所有的印第安人都是音乐的宠儿,他们在马背上磨练出来的粗狂、豪放的嗓音有着一种空灵的乐感,但唯一的问题是,好听是好听,可就是不知道再唱个啥。
这个年代,人们倒不是非常看重你的物质有多富有,反而看重你的精神有多富有,俗话说,乞丐都会两首歌,艺术细胞和文学细胞几乎成了衡量一个人到底是暴发户还是贵族的唯一标准。
等拉科塔人嚎完了他们的原生态歌曲,黄厉见齐柏伦一脸的不满足,也不愿弱了自家的势头,伸手对莉莉丝招呼:
“咳咳,借吉他一用。”
莉莉丝一脸好奇地把六弦琴递过来,刚才的印第安歌曲让她心驰神往,虽然听不懂,但调子却无比的好听,她更想听听这个高大印第安人能唱出什么样的歌来。
黄厉调了调吉他,回想了一下脑海中那几首知名的英文歌,弹了一个舒缓的前奏,他一张口,一股浓厚的杀伐气息就通过他的嗓音弥散开来:
“我想大叫,可是钢铁没有舌头。
对于人类来说,我只是奴隶。
我永远不会忘记那可怕的日子,我救不了那个人。
没人知道被抓在手中是什么意思,被指着,被用来开枪杀人。
被标为枪,有着不可阻挡的力量,被打中的人血花四溅。
Wo~wo~wo~wo~wo~wo~~~~~
真是可惜,人类不能生活在山区、沙漠、海洋的时代。
只有那个时候,他才学会杀人或者被杀是一定要做的事情。
也许有一天,也许真的有一天,他们把枪埋在地下,
我希望他们深深地把我埋下,深得不被再找到。
我是一把枪~
Iamagun~
Wo~wo~wo~wo~wo~wo~~~~~
直到人们把我毁灭的那一天~
我仍旧只是一把枪~
不是枪杀了人,是人开枪杀了人,我只是一把枪~
Iamagun~
Agun~”
随着一声长长的低吟结束,在场的人都张大了嘴巴,这是一首由激昂逐渐归为死寂的乡村歌曲,曲风新颖(废话,1931年的《gun》,词曲作家都还没有出生呢!),内容简单,却发人深省。充斥着一股浓郁的反对暴力、反对战争的情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