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怀曦迷茫地问:“有第三条路吗?”
张历:“守着你的鸡儿孤单一世,这条不错,你轻松它也轻松。”
周怀曦一吓,让鸡儿孤单一世,这是多么恐怖悲壮的人间惨事啊?惨兮兮地说:“它还是不要永远这么轻松吧。”
张历把镜子和单词书递到他面前:“那就做个决定,是要投入无边学海,还是用你仅剩的一年青春成为全寝唯一帅比?”
周怀曦看着镜子中的自己。
他其实长得不丑。还算清秀的脸长了几颗痘,眼睛比较好看,但因为近视被眼镜挡起来,如同繁星被乌云遮住光芒,就不被人注意了。脸型很好,偏偏一头不爱打理的头发抹去了这个优势,让他看起来像个一无是处的死宅。
周怀曦几欲流泪。
他就是个一无是处的死宅啊!
前女友诚不欺他,镜子里的这个人土到没边没际,他甚至怀疑当初前女友肯跟他交往是扶危救贫,当做慈善。
周怀曦毅然推掉单词书,接过镜子,握紧拳头,壮志踌躇地:“我要成为男神!我要成为男神!!”
摄影系大一年新生路言勋,近来在学校声名远播的校草级人物。
第一次看见学校传得沸沸扬扬的路言勋的照片,周怀曦还以为是哪个大明星驾临本校。
他拥有一米**的高个,棱廓分明的脸,英气立体的五官,冷白的面皮让他浑身散发着冷峻的气息。
严重超标的天生大帅哥一枚。
更重要的是,他掌握这个理工大学鲜有男生会掌握的技能——收拾自己。
听从张历的建议,要变成男神,周怀曦的第一步就是向一个标准的男神看齐。
第一天,周怀曦找到摄影系的教学楼,蹲等路言勋下课。
铃声响,人出来了。
路言勋一头清爽的短发,一件宽松的蓝色T恤,下摆半收在裤子里。两条腿长到让人嫉妒。
他双手插兜,戴着耳机。脚上踩着的是一双周怀曦看了半年都舍不得买的AJ。表情严肃,看起来很高冷,走起路来像活在漫画里的人物。
周怀曦摸了摸自己的脸,跺脚叹道:这个人的先天硬件不要比我好太多!
当天,周怀曦就在学校理发店里,花二十块给自己剪了个干净利落的清爽头发。路过眼镜店,顺道给自己买了盒隐形眼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