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上,三人将马车车顶修补的严丝合缝。
周长史手艺颇好,连陆添逸这淬了毒的小嘴都连连称赞。
这几日吃得好住的好也是多亏了一行商人赠予的粮食,多出了许多银两住。
连着行了七日,终于来到了万尸山下。
之所以叫万尸山,就是从山脚下开始,每踏一步就有可能踩在尸骨上。
“万尸山,名不虚传。”陆倾蝶看着漫山遍野的孤魂野鬼。
而她身上的阳气在这至阴之地显得格外突出。
也只是一瞬,山脚下游荡的魂魄纷纷看向她。
却又不敢靠近她。
一个个都面色惊恐,似乎他们看到了鬼一样。
有些胆子小的更是往山上飘去,看样子是山通风报信去了。
有一些胆子大的竟然想趁机接近没有至阳之体护体的陆添逸和周必。
虽然两人都是男子汉,但这地方格外的阴森。
若说冬日寒风刺骨,那这里的阴风像是夺命。
两人不禁往后退了几步。
陆添逸更是直接躲在了周必身后。
这些日子,陆添逸似乎很喜欢周必这个能工巧匠。
路上周必用捡到的废墟为陆添逸造了一把剑。
此时陆添逸将短剑举在身边护着自己。
大小姐虽是狐仙,但遇到这么多鬼魂还是头一遭。
“这数量未免也太多了……都要收了吗?”
陆倾蝶毫不畏惧地朝着山脚下的魂魄走去:
“为何要收?”
“不收吗?”
“你看他们,有些不想轮回,在这里组成了新的家庭。”
“有些怨气深的在这和谐的气氛中怨气也消下一大半。”
“你们两个真能看见东西?”
“你们看不见吗?”大小姐昂着头,一脸鄙夷。
人类,就是笨。
两人纷纷摇头。
陆倾蝶从马车上将那油灯小心翼翼地拿出。
油灯一出,众多魂魄的面色比见了鬼还难看,一个个都往山头跑。
一个胆大的也没有。
刹那间,山一个魂魄也看不见了。
“看来这油灯中的煞气甚重,煞气的主人应当来头不小,我且去上山瞧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