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也就是10月31日,我看到了一个很有趣的寻物启事。
就贴在兰亭楼下的公告栏中,“啊!!!”用一个字开头,再加三个感叹,来表明他心情是有多么的澎湃和激动。这开头,很吸引人。
接下来就是整整的一段话。
他是这样写的:我叫王天翔,万万没想到,我竟然把我的衣服丢了。一件条纹针织衫,我在咋天晚上打球时挂在篮球场西南角的单杠上了。衣服里没有藏宝图,没有武功秘籍,穿着还显的磕掺,拣着的人就还给我吧。这天要冻死我啦。必有重谢呀。
他的字很大,很醒目,就连我这个近视眼都可以清楚的看见。
我还把这个给拍了下来,留作一个纪念吧,毕竟在学校里还能见到和我一个逗逼的少年,感到很是亲切。
“你们去哪?”
我穿着拖鞋刚刚从澡堂出来,就看到大伟他们。
“打篮球,你去吗?”
刘斌喊道。
打篮球?我踢踏了一下拖鞋,你认为我可以这样去打篮球吗?当然,如果我不怕打篮球的时候拖鞋甩飞是完全可以应承下来。
不过就算应承下来,我也不会去玩的。
我不爱打篮球,从小到大都没有打过一次篮球。对于这种运动,我只是远远的看看就好。我这样安静、懒散的家伙,能喜欢这种激烈的运动吗?还不如喝点茶,下一局象棋。
“大辉不去,我们赶紧走吧。”
大伟说了一句话,正好说到我的心坎。他怎么知道?
“你怎么知道的?”
“因为大辉从来都没有和我们一起玩过篮球。”
我无奈的对他翻了一个白眼,拖着拖鞋,手提着洗浴工具,我不是再去洗澡。我有个习惯,每天都要洗澡,宿友们都说这是怪癖。
他们是一个星期,或者是三天五天一次。
我不是他们同类,所以很无法理解我的做法。不过我也很纳闷,我高中也是一天一洗的啊,宿友们都没有说过什么。
我现在不想理他们,正好路过食堂,我饿了,当然是要去吃饭。
而且还有一项很重要的事情,我要说一下,三楼的旋转小火锅,很好吃,价格也非常的便宜。
来到北方后,吃火锅的次数已经呈火箭升腾的趋势不停上升。
不过我没有把火锅当成我的晚餐,我来到食堂二楼。这里的灯火还是那么的辉煌。
我摸了摸还没有干的头发,有些冷。还穿着大拖鞋,拖沓声一路吸引了不少的目光。我感觉我是一个奇葩,为何?因为整个餐厅好像就我一个穿拖鞋来吃饭的。
所以我找了一个角落,不像以前那样一个人霸占一整张桌子,还很嚣张的把腿伸到对面。前提是没有人,我的素质还是蛮高的。
今天我破天荒的和一个男生坐在一起吃饭,我不认识他。
他吃的是拉面,好像不是,但看起来很像。
这个就不要太纠结了。
我吃的是青菜,豆腐,还有一个鸭腿。
我坐在他旁边,他疑惑的打量了我一下,然后又看了看不远处同桌的女生,最后身子就往旁边细微的挪了挪。
好像是被误会了?我看他的眼神也不是那么色啊,我也不搞基,我喜欢张方方。不过若是说了的话,他一定把我当成傻子,所以我拿起筷子吃饭。
唯有吃饭,才能让我的心情莫名的变好。
怪不得这个世界胖子那么多,原来他们才是最忧伤的人。
我掏出手机,我吃饭的时候不会玩手机也不会说话,这是一种习惯,除非有特殊情况。我看手机也没啥特殊情况,就是等会去见一个人。
男生?还是女生?
我也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