晁子非平静地说:“身为一个男人,看到自己的小人鱼被人伤成这个样子,试问谁能忍受得了?但是,给小人鱼带来伤害的同样是一条人鱼,我清楚地知道不能出手。所以,我将那长鞭扔给了对方,只是因为当时我的内心太火大,太憋屈,我扔的力道大了一些,这才划伤了他的脸。但如果有人说我是故意打伤了孟不思,我绝不认同,身为元帅,我还不至于知法犯法。”
陪审席上的民众们纷纷点头。
在情理上,他们已经偏向了晁子非和李寻。
这时,孟不思跳起来喊道:“打了我就是打了我!难道还一定要分出个故意和无意吗?那下次其他人鱼被打,是不是只要说声‘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就能免罪了?”
法官虽然觉得孟不思的话很刺耳,但还是讚同地点头。
在法律上,晁子非的情况属于过失伤人,如果只是轻微伤,可以与受伤者庭外和解,但看孟不思的情况,估计是不愿意的。
但根据流程,法官还是问:“孟先生,您是否愿意庭外和解?”
“不愿意!”孟不思毫不犹豫地回答。
法官无奈看向晁子非,道:“晁元帅,您虽然是过失伤人,但仍需要负法律责任。您是否有异议?”
晁子非垂眼:“没有。”
“您是否要用军功抵罪?”
“不用。”晁子非摇头。
“好!”法官道:“暂时休庭,十分钟后,由审判长宣布判决。”
话音落下,法庭的大门轰然大开——
“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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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寻急匆匆地跑了进来,大喊:“我要控告孟不思打我!”
法庭内瞬间一静。
晁子非惊愕地看向李寻:“你怎么来了?”
李寻看也不看他,再次重复道:“我要控告孟不思打我!”
法官这时回过神来,温和地说:“这位小人鱼,现在正在审理晁元帅打人鱼一案。”
李寻认真地说:“子非打人是因为我被打,所以应该先审理我被打一事,不对吗?”
他这话听起来似乎有些道理,但仔细想想其实有些强词夺理了。
而孟不思却忍不住了。他站起来说:“我打你怎么了?人鱼打人鱼又不犯法!”
“错!”李寻勾唇,“法律上并没有说人鱼打人鱼不犯法,相反,法律明确规定,打人鱼犯法。而这个前缀是指联邦的所有公民,即包括了人鱼。也就是说,人鱼打人鱼也是犯法的!当然,除非你承认自己不是联邦公民!”
孟不思闻言顿时愣在原地。
长久以来,在所有人鱼的认知中,人鱼是拥有特权的阶级,只有人鱼打别人的份,从未有人敢打人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