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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奈何江湖里》作者:妍笑【文案】一柄重出江湖的宝剑,一场精心策划的阴谋,一段一往而深的情缘。苏潋陌以为,所有人都是他手中的棋子,却发现,原来桃花林中初春的江南,天空如清水滤过一般洁净,温润微凉的气息揉掺在风中,绿色如泼墨一般浓艳,给这荒郊的山色增添了无数生机。沈昀牵着他那匹骨瘦如柴的老马走在山路上,一身青灰色粗布长袍略显落魄,酒壶系在腰间晃荡,步履轻快,神情颇是惬意。一间简陋的茶寮立在路边,草毡搭起了一个小棚子,桌凳露天摆放着,稀稀拉拉坐了几个人,店小二杵在路口热情的向来往路人打招呼:“客官,进来喝口茶歇歇脚吧!”沈昀看看天色,已经快正午了。他走过去把老马系在柱子上,找了个位置坐下,店小二见来了生意,连忙跑过来殷勤地擦桌子倒茶,满脸笑容地问道:“客官,您是赶远路来的吧?今儿可是赶巧了,咱们店里刚酿好了几坛杏花酒,味可香着呢,您要不要来点尝尝?”沈昀解下腰间的酒壶抛给他:“把酒壶装满,再炒两个小菜。”店小二欢喜应下:“好咧,您稍等,马上就来!”说罢,他拎了壶就扎进内堂里。沈昀喝了口茶,眼睛有意无意扫过周围。这是他多年养成的习惯,因为江湖永远没有真正安全的地方。茶寮一共坐了四个人,在他左边的是一对商贩打扮的中年夫妇,一筐货物塞在桌子底下,拿着馒头正吃得津津有味。前面坐的是两个身着劲装的江湖人,一个年纪稍长,满面虬须,身形高大,看起来颇有几分威武;另一个约莫二十余岁,手中握着剑,一边观察周围动静,一边说道:“大哥,无瑕山庄的事你听说了吗?”虬须汉子道:“江湖上都传开了,慕百川要传位给少庄主慕云择,现在有哪个不知道。”年轻人道:“我说得是另一件事。”虬须汉子奇道:“哦?还有什么?”年轻人往前凑了凑,刻意压低声音道:“我听说,赤霄剑会在传位大典上出现。”虬须汉子眼前一亮:“此话当真?”年轻人笃定地说道:“自然是真的,据说请帖都已经发出去了,江湖上有头有脸的大人物都被邀请前去参加大典,如今那无瑕山庄可是里三层外三层,戒备森严!”虬须汉子惋惜地说道:“可惜咱们无缘一见呐。”那年轻人嗤了一声,不屑道:“我瞧那无瑕山庄也就是虚张声势,赤霄剑若真藏有绝世宝藏,为何这么多年都不见他们前去寻找。”虬须汉子附合道:“贤弟说得有理,左右跟咱们摊不上干系,来来,喝酒喝酒!”两人端起碗来碰了一下,一饮而尽。年轻人畅快的叹了口气,又给两人碗里斟满:“江湖上觊觎宝剑的人不少,无瑕山庄这般大摆排场,我估摸着要出事。”虬须汉子道:“要不咱们去凑凑热闹?”年轻人兴奋地说道:“大哥此话正合我意,好歹也是一桩江湖盛事,咱们兄弟可不能落在人后。”虬须汉子一口饮尽碗里的酒,豪气地说道:“那还坐着干什么,走啊!”他掏出一碇碎银子扔在桌上,两人翻身上马,也不管这茶寮里正在吃饭歇脚的人,双脚一夹马肚,尘土四扬,转眼间已飞驰而去。沈昀离他们最近,面前的一碟卤牛肉一碟炒青菜被溅上了一层灰,他倒不介意,夹起片牛肉吹了吹就塞进嘴里。那对中年夫妇皱眉看了他一眼,嫌恶地嘀咕了一声:“穷鬼!”那声音虽小,沈昀却听得清清楚楚,他不以为意的笑了一笑,就着杏花酒依旧吃得津津有味。酒是一种神奇的东西,它能消愁,能解忧,能让无数恩怨情仇在酒桌上泯然,当然,它也会误事。沈昀是嗜酒之人,但他从不买醉。醉,会让失支理智,失去防备,甚至失去自我,失去生命。在这刀光剑影的江湖里,只有时刻保持清醒,才能让这颗脑袋继续留在脖子上,才能继续品尝天下美酒。沈昀是江湖人,做的自然是江湖事。江湖事,都是是刀口上舐血,在剑影中求生,有人求名利,也有人,只求快意恩仇。喝完最后一口酒,沈昀准备走了。他掏出酒钱放在桌上,向店小二知会了一声,牵上那匹老马,不忘把那装得满满的酒囊别到腰间。店小二见那碇银子足有五两重,忙追上去欲唤住沈昀,而那道人影已在山路上走远。邻座的中年男子轻蔑地哼了一声,对自家婆娘说道:“原来是个傻子。”若不是傻子,怎会用五两银子去换区区一壶酒和一碟牛肉?沈昀当然不是傻子。他不但聪明,还比这天下大部分人都要聪明的多。钱财与美酒之间,若真要衡量的话,他会毫不犹豫选择后者。钱财乃身外之物,而美酒,则是口腹之福。天色已经不早了,一缕斜阳照在寂静的山路上,而路的尽头,就是无锡城。沈昀去无锡城,与赤霄剑无关,但又与赤霄剑有关。无关,是因为他并非为剑而来;有关,则是因为他要找的人,是为剑而来。他是江湖上身价最高的赏金猎人,被他盯上的人,从来没有一个可以逃脱。但他大部分时间都很穷,有时候甚至穷得付不起酒钱,只因钱财到了他手上,很快又会被散了出去,所以他身上的衣服总是很旧,身边的老马总是无精打采,而刚才那五两银子,就是他身上最值钱的家当,在抓到“草上飞”朱霸之前,兴许连一日三餐都是问题。那朱霸乃是江湖上恶名昭著的大盗,奸淫掳掠,无恶不作,为人阴险无比,轻功尤其了得,数次从官府手中逃脱,通缉的榜贴满了各地驿站,虽然开出了五百两赏金的高价,但揭榜者寥寥可数,江湖上赏金猎人很多,而像沈昀这么穷的却太少了。所以他揭了榜。所以,他要去无锡城。天色渐暗,昏昏淡淡的晚光笼罩了整片山林,斜阳已深,只余些许赤红在天边若隐若现,老马倦怠地走在山路上,马蹄声在空旷与静寂中单调回响着,沈昀解下腰间酒囊仰头喝了一口,几片花瓣随风飘过来,在他眼前打着转儿落下。沈昀伸出手,一枚花瓣轻飘飘落在他掌心里,淡淡的粉色,似少女含羞的脸颊。微风送来阵阵沁人心脾的花香,沈昀转目朝那处望去,但见林深道远,那盈满枝头的绯色在春风下落花如雨,一道人影静立于芳菲之中,素白的广袖缎面锦袍清雅绝俗,墨发如瀑,丝丝缕缕散落在衣上,用一根流云锦带松松束起,花瓣落满他的肩头,他抬起手,露出袖下那只青釉色的玉壶春酒瓶仰头喝了一口,衣袂轻扬,落花翻飞,他仿佛便是花下风华无双的谪仙,叫这十里桃林都成了陪衬。沈昀闻到空气里那股馥郁的酒香,低低叹气一声,那人移来目光,微微上扬的眼角带着似笑非笑的风情,抬手一扬,便将手里的酒壶扔了过去。沈昀顺势接住,放在鼻下轻嗅而过,仰头喝下一口,高声赞叹道:“好酒!”那人嘴角微弯,说道:“原来兄台也是贪杯之人。”沈昀笑了一声,解下腰间的酒囊抛去给他:“阁下若不嫌弃,不如尝尝我这杏花酒。”这酒囊是用羊皮制成的,跟了沈昀好些年头,自然已经陈旧廉价,远不及玉壶春精致,那人倒也不嫌弃,揭下塞子便饮了一口,眉头微蹙,说道:“这若是杏花酒,那白玉含香之名怕是世人空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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