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纯白了她了一眼。
自古粉毛切开全是黑,真是绝对真理。秦慕遥看着温柔人畜无害,其实设计裴教授的时候也毫不手软嘛,可比她身上的衣服黑多了!
秦慕遥不知道这二次元里的道道,还以为新换的粉色假发是真好看,欢天喜地地拉着李纯
推开巷子深处的铁门,狭窄的地下室里传来几声吉他音和红烧牛肉泡面的味道。
秦慕遥环视一周,只有大逸蹲在架子鼓旁边吃泡面:“阿坤还没来?”
“阿走咯。”大逸狼吞虎咽地吃着面条,嘴里含混不清。
但秦慕遥还是听明白了。得,又少了个人。
“估计是你们乐队名字取得好,”李纯笑着总结,“隔三差五就走人!”
秦慕遥这个乐队名字叫RE,跟“热”没什么关系,取的是英语前缀Re-,是重建的意思。
一语成谶,乐队也总在“重建”,除了秦慕遥和大逸,其他人都流水一般地换,跟吃流水席似的。
秦慕遥不由叹口气,这么多年,早习惯了,只是。。。
目光挪到大逸身上,男人满足地吸溜起最后一根面条,细细的长条在空中跳舞,扬起的红色汤汁划出漂亮的弧度,落在了。。。旁边雪白的鼓面上。。。
!!!
鼓面上那一点油腻的鲜红深深地刺痛了秦慕遥的眼。
她演出这么多年,好不容易赚点钱才攒了这一套鼓,就这样被他糟蹋了,这个不靠谱的臭男人!
秦慕遥电光火石地冲到大逸身后,一脚飞起:“离我的鼓远点!”
一米九的大汉被踢出老远,连自小练武的李纯都自愧不如。
但秦慕遥火气还没消,毕竟鼓可是鼓手的生命,是以心里输出不停,炸鞭炮似的。
这个大逸,尽干些不靠谱的事,阿坤肯定是被他气走的!以前的小六、葱头、老李,哪个走的时候不是对他无语得不要不要的!
被踢到滚出去的大逸半天没缓过神,过了会才拿了张纸过来擦鼓:“我刚刚可不是被你踢走了,我是怕你的高跟鞋踢得我疼,自己滚走的!”
这鬼才逻辑,真是没谁了!
秦慕遥和李纯投来毫不遮掩的蔑视,大逸却是毫不在意,嘻嘻哈哈地念叨:“看你急得,我本来也打算给你擦干净。这鼓是鼓手的生命,我作为你的师父,那不也是我的命吗?”
一番话,倒是勾起了秦慕遥的回忆。
大逸这人性子古怪跳脱,乐队其他人常常因为受不了而出走。但在秦慕遥心中,大逸却是师父,也是英雄,更是她生命中的偶像。
初遇大逸,就在几年前秦慕遥私自逃脱的时候。
那次,秦慕遥在小巷子里乱转,正好遇见了大逸弹着吉他,卖力地演唱。
周围一个观众都没有,甚至偶有居民骂他太吵。但大逸却唱得如痴如醉,仿佛众人皆醉、他独醒。
秦慕遥被深深地震撼,震撼于那种从内而外的,不顾一切的,真正的自由。
明明第一次见面,两人却像是灵魂的知己。大逸只看了她一眼,便要她来做乐队的鼓手。
秦慕遥从没有打过鼓,但无法拒绝这个提议。
而后,秦慕遥被秦家抓了回去,又过了很久才拉拢了李纯,可再次找到大逸的时候,鼓手的位置他还给她留着。
秦慕遥感动地无以复加,但也不明白,为什么第一次见面,大逸就提出让她来做鼓手。
大逸从没有回答过她。辗转很久后,秦慕遥才从别人嘴里隐约猜到,大逸可能是在她身上看到了过去的自己。
据说,大逸也是为了自由,从一个富豪家庭逃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