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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第1页)

花不弃,你真的想和他相认再像前世一样受他控制?你真的想有人在骨子里还把你当成一个小偷,一个骗子,一个市井女流氓?“啊——”口中蓦然发出声轻响。她清醒过来,马上低头去捡掉落的金瓜子。心跳得快要从喉间蹦出来,脑袋麻得没了别的思想。她咬紧了牙关告诉自己,她是花不弃!尽管手指尖的力量让她几乎捏不住轻薄小巧的金瓜子,但她仍清醒了过来。深呼吸后不弃将金瓜子全捡进了荷包里,嘴里嘟囔道:“一块铜板能看成十块么?她真傻!”

是十块钱人民币!莫若菲没看到她苍白如纸的脸,闭着眼睛犹自笑道:“她很机灵,手很巧,偷东西从来没有被捉到过。我教她的时候学不好就用细竹枝子抽,学不会就不让她吃饭。她对我又恨又怕最终还是学会了。我想她一定是极不情愿和我在一起生活的。只是她找不到父母,没有家,不得不跟着我过日子罢了。”

他的声音渐渐低沉下去,马车里又恢复了静默。

似是故人来(3)不弃抱着膝压住咚咚狂跳的心。她不敢接话,捏紧了那个荷包蜷缩在马车一角。

不用他再说下去了,不弃已经能肯定莫若菲就是山哥。巨大的恐惧压得她说不出话来,额间竟渐渐沁出一层牛毛细汗。

难道那日他骑着摩托车也摔下了山崖?他也穿越了?只不过,他穿到了莫家少爷的身上?她,她的命……不弃死咬着牙,一遍遍告诉自己,绝不要他看出来,绝对不要。她要重活一世。

山哥比她大十岁,不弃五岁流浪在外时被他捡到,从此就跟着他混生活。她去卖玫瑰花时,山哥就是个小偷。他的偷技很好,有时候对不弃还好。但是脾气暴躁,她偷不到钱回来总挨他打骂。十三岁时,山哥带着她加入了一个团伙。从偷变成了盗窃,后来她长大了,山哥让不弃去骗婚,得了钱就开跑。

有时候她觉得他是她唯一的亲人,是她相依为命的大哥。至少在团伙里的人把手伸到她胸前时,山哥肯为她拦住那只手。

更多的时候她恨着他。他打她打得厉害,曾经不弃将偷到手的钱包又还回那个抱着孩子去看病的妇女身上时,她被他打得鼻血长流。她恨他听了团伙老大的话让她去当人鸽子。她害怕,害怕真的把她卖给一个傻子。他当场就给了她一耳光,扇得她嘴都破了,满嘴是血。又哄着她赌咒发誓说拿到钱后一定会带她走。

她常常想,那一晚会不会是她故意松开的手,故意落下山崖。

她受够了担惊害怕的日子,受够了团伙里的人看她的那种猥亵的目光,受够了傻子望着她憨笑的模样。她羡慕街上那些读书的少女,有家的孩子。她盼望过新的生活。

是的,这一世是她全新的生活,她绝不会让他认出她,从此再控制她!不弃的手渐渐的摸到了包袱,她受不了和莫若菲再呆在一辆马车上。

“公子,我想去和红儿绿儿坐一辆车。我,我不太方便。”她低着头小声的说道。

莫若菲从回忆中醒过来,他淡淡的说道:“你是女孩子,的确有些不方便。去和红儿绿儿坐一起吧。记得我和你说过的事情,不要告诉那两个丫头。人多嘴杂,也许你是真的,也许你不是。但我们要的结果是,你就是真的郡主。谁也拿捏不准的事情,你自己一定得把它当真的看。无论年纪,花九捡到你的时间与地点,还有你八分相似的神情。这事情有分把握,还有一两分没有把握,是天意。”

“不弃明白。”她松了口气,抱着包袱就想叫车停下来。

“你包袱里的锦盒中还装着那只陶钵?”

不弃的神经顿时绷得紧了。她紧紧的将包袱抱在胸口,憋了半天才道:“公子,九叔对我有救命之恩,他养活了我。我只有这个念想,你让我带着它好不好?”

不就是只讨饭的陶钵,这么紧张做什么?莫若菲突然想起不弃十三年来的身世和林府曾传闻的狗娘养的话,心渐渐的变得柔软起来。“傻丫头,带着它好。有了它将来见到王爷,还能有大用处!”

用来引王爷心酸心疼!不弃在心里替他说出了这句话来。换了别的,她或许不会争辩半句,但这是花九的陶钵。不弃抬起头认真的告诉莫若菲:“这是九叔唯一传给我的东西。比王爷的怜惜贵重。”

她的眼神在这瞬间骤然明亮,亮得叫他不敢逼视。莫若菲怔怔的望着轿帘掀起又放下,不弃轻巧的跳下车去,在他眼前消失。他苦笑着想,这丫头,刚才怎么就叫他有自惭形秽的感觉。

车轱辘压碎了冰雪,吱呀着在官道上行驶。莫若菲挑开帘子,马车正行驶在弯曲的山道上。雪雨菲菲,天地间呈现出灰蒙蒙的混沌。正如他此时的心情,灰暗而沉重。

他想起了前世最后的那个夜晚。他听到她大叫一声,转过头时,她的身影已经被黑暗吞没。心头涌起的是痛,是舍不得失去她的痛楚。愣神间,摩托车就冲出了山道,往崖下坠去。那瞬间他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他真不该让她当人鸽子骗婚。

醒过来时,他已经变成了莫府五岁的小公子。有师傅教他武艺,有先生教他识字。莫老爷在他十岁时过世,那时起,他就已经能板着脸教训莫府方圆钱庄里的大掌柜们了。

人人都说莫府的小公子是天生的商人。却不知道粉妆玉裹的小身体内已经是个在社会最底层摸爬滚打过的成熟男人的灵魂,骨子里有着地痞的狠辣,小偷的精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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