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族革命同盟 中国中间党派的抗日救亡团体。1935年7、8月间,在*福建亭变中遭到失败的李济深、陈铭枢、蔡廷锴等在香港成立。创办《大众日报》为机关报。采取与共产党人合作的立场,反对国民政府的内外政策。具体行动纲领为:集中一切力量进行民族革命;策动全国海、陆、空军和武装民众对日作战,恢复失地;推翻南京国民党政权,召集人民代表大会解决国是;驱逐日本在华势力,没收汉好财产;联合在日本压迫之下的一切民族与阶级,共同打倒日本帝国主义;铲除贪官污吏,废除苛捐杂税;争取人民民主权利等。1936年放弃&ldo;反蒋&rdo;口号,宣布实行&ldo;联合战线,武装抗日&rdo;的宗旨,愿为&ldo;国共合力救亡&rdo;负斡旋之责。全国抗日战争爆发后,于1937年10月30日自行解散。
中苏友好同盟条约 1945年8月14日中国国民政府外交部长王世杰与苏联外交人民委员莫洛托夫签订于莫斯科的有关两国关系的条约及附属协定。1945年2月,美、苏两国在*雅尔塔会议达成以中国东北的权益换取苏联出兵对日作战的*《雅尔塔协定》,美国承担了胁迫中国接受此项协定的义务。在美国的斡旋下,6月12日蒋介石与苏联驻华大使彼得罗夫会谈。6月14日赫尔利奉杜鲁门之命正式将《雅尔塔协定》内容通知蒋介石。6月30日宋子文及蒋经国等赴莫斯科与斯大林等会谈。7月14日宋子文返回重庆。8月7日王世杰赴苏继续谈判,随后签订此条约。条约规定:双方相互协作对日作战,彼此给予军事援助,不单独与日本缔结停战协定或和约;战后共同合作,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干涉内政,不参加反对对方的集团和同盟,彼此给予一切可能的经济援助。条约附有2个照会和4个协定。规定苏联保证给中国以道义和军需品及其他物资之援助,此项援助完全供给中国政府;中国长春铁路由两国共有和共同经营;中苏共同使用旅顺口为海军基地,其防护委托苏联办理;大连为自由港,指定码头及仓库祖予苏联;战后如外蒙占公民投票决定独立,中国政府承认其独立并以现在的边界为国界。条约有效期30年。8月25日中、苏两国政府批准并在翌日公布了该条约和有关协定。12月5日双方在重庆举行换文仪式。
中苏互不侵犯条约 中国抗日战争爆发后,中国和苏联签订的条约。1937年8月21日,中国外交部长王宠惠和苏联驻华大使鲍戈莫洛夫(ЛnntpnnБoГooЛoБ)在南京签订。条约有效期5年,主要内容为:双方谴责以战争为解决国际纠纷的手段,在处理中苏关系时不以战争作为国家政策的工具;双方不得单独或联合其他国家对另一方进行侵略,当缔约一方受一个或数个第三国侵略时,缔约另一方在整个冲突期间,不得直接或间接以任何行动协助第三国,包括签订任何协定。条约的签订对改善中、苏关系,反对日本的侵略扩张,维护远东和平有积极意义。
中国民主政团同盟 中国三党(中华民族解放行动委员会、中国国家社会党、中国青年党)三派(中华职业教育社、乡村建设派、全国各界救国联合会)组成的政治团体。前身为1939年10月成立的统一建国同志会。1941年3月19日在重庆成立。6月在香港正式宣布。10月发表成立宣言和&ldo;对局主张&rdo;的十条纲领。黄炎培、张澜等13人为中央执行委员。黄炎培、左舜生、张君励、梁漱溟、章伯钧等5人为常务委员,推选黄炎培为主席(后由张澜接任),左舜生为总书记,章伯钧为组织部长,罗隆基为宣传部长。同年9月18日在香港出版机关刊物《光明报》,梁漱滨兼任社长。该同盟代表民族资产阶级、开明地主和上层小资产阶级的利益,反对国民政府对日妥协,主张抗日;反对蒋介石独裁统治,要求民主自由。在国统区爱国民主运动中,成为中国共产党的同盟军。1944年9月19日,改组为中国民主同盟。10月10日,发表《中国民主同盟对抗战最后阶段的政治主张》。此后又两次发表对时局的主张。要求结束国民党一党专政,建立民主联合政府。随着社会基础扩大,该组织又在西南、西北、华南、华北发展和建立总支部、支部等地方组织。
中国民权保障同盟 *一&iddot;二八事变后*宋庆龄等为争取抗日民主而发起组织的进步团体。1932年12月17日在上海成立。最高执行机构是全国执行委员会,宋庆龄任主席,蔡元培任副主席,杨杏佛任总干亭,鲁迅、邹韬奋、胡愈之、林语堂等为执行委员。下设宣传委员会、法律顾问委员会、营救政治犯委员会。宗旨为反对国民党当局迫害革命者,营救一切爱国的革命的政治犯,争取言论、出版、结社、集会等民主权力。次年1月先后在上海、北平(今北京)设立分会,曾营救被捅的共产党人罗登贤、廖承志、陈赓以及作家丁玲、潘梓年,抗议杀害《江声报》记者刘煜生、左翼作家应修人,营救除独秀以及牛兰夫妇等。与上海其他团体一起组织&ldo;国民御侮自救会&rdo;,要求国民政府立即派遣军队开赴东北、华北,收复失地,保卫中国。该同盟所进行的活动遭到国民党当局的仇视和迫害。1933年6月18日,总干事杨杏佛为国民党军统特务暗杀,该同盟被迫停止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