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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第27章 两人的初识(第1页)

南洛奇爱死了手中这副妙曼的身姿。

这让他想起了两人的第一次,那一年城城十七岁,他十九岁。

每年总有那么一天,倾城的心情会很不好,那一天她会放纵自己,把自己灌得酩酊大醉,但是有一点,倾城从不一个人去酒吧喝酒。

她有着不符合她年龄段的理智,深知自己的外貌在酒吧里会很不安全,所以她从不一个人去酒吧。

每年的这一天,她会去超市买很多的酒,一个人在家里喝酒,只是今年多了一个人,这人就是从她十五岁开始,突然出现在她世界的南洛奇。

十五岁的顾倾城从中国回来以后,看到的就是妈妈冰冷的遗体,她甚至连妈妈的最后一面都没有见到,之后在妈妈的好友蓝叔叔和他儿子的帮助下,处理好了妈妈的后事。

一个星期之后,她变卖了妈妈遗留给她的全部遗产,离开了美国。

妈妈突然没有了,她不知道自己要做什么,于是就一个国家一个国家的流浪,她先去了加拿大,随后去了澳大利利亚,又去了法国、意大利、最后来到英国。

这一流浪就是三个月,她也就是在这三个月里遇到了这个男人。

两人的最先相遇是在加拿大,那个时候她正站在世界第一大跨国瀑布前发呆,然后她听到身侧传来手机拍照‘卡擦’的声音,她疑惑的侧过头,就看到一个俊美的男孩拿着相机对着自己。

心情本就不好的她,恼怒的瞪一眼对方。

然而对方不等她开口斥责,已经微笑的解释道:“刚刚你站在瀑布前好美,我不由自主就拍了一张照片。”

别人都如此和善了,倾城也不好意思刁难对方,干脆转身离去。

之后两人又意外的遇见了几次,经过简单的交谈之后,他们知道彼此都来自中国的B市,就干脆搭档一起去旅行,两人后来去了很多的地方,最后来到英国。

倾城这个累了,不想再走,南洛奇就提议,不如就留在英国好了,倾城想了一想,妈妈去世了,她确实没有地方去了,美国和中国都不想回去,不如留在英国好了。

于是倾城就留在了英国继续读书,令她意外的是,南洛奇竟然也留了下来,就读于剑桥大学,主修工商管理,辅修经济学和法学,听到十七岁的南洛奇已经读大学,倾城的第一个感觉就是这个人是天才。

之后南洛奇还把倾城隔壁租了下来,两人正式成为邻居。

英国的新生活让倾城心底的伤痛慢慢淡却下来,性格也开朗了不少。静下来的时候,她开始思索另一件事情。

南洛奇对她好,并且可以用很好来形容,只是她猜不透这个人想从自己身上得到什么,而她也自认为自己没有什么是值得他垂涎的,要知道,这个男人的吃喝用度无不是世界顶尖品牌,这样的人自然不缺钱,那么他能贪图她什么?

她唯一还能看得过去的恐怕就是这张脸了,可是他并没有对自己表现出丝毫的爱意,越想倾城是越想不通,这样的疑惑伴随着倾城从十五岁到十七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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