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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 克里欧斯(第1页)

高守可不会将《六合神典》拿出来,证明自己的话是真的。干脆话锋一转,对雪拉问道:“先不说我的事情。我实在是很好奇,到底是怎么样的一个小孩子能让你这隐居在精灵之都的精灵族公主纡尊降贵出来寻找,难道是你们精灵族有孩子走丢了?不应该啊,那样的话,你不可能不知道要找到是男孩还是女孩。”

雪拉闻言一惊,下意识的露出警惕之色道:“你是怎么知道我是精灵族公主的?”

“貌似某人在之前就曾说过‘母王’两个字,刚才差点又说出来。精灵族女王的女儿,不是精灵族公主又是什么,很难推测得出来吗?”高守摆手道:“别打岔,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呢。我在黄昏之森外围走过几趟,见过你要找的人也说不定。”

听到高守的分析,雪拉暗暗吐舌。之前说漏嘴的事情,她自己当然也知道,只是以为高守没有注意到,现在看来根本就是自己在自欺欺人了。叹了一口气,雪拉终于正面回答高守的问题道:“其实我这次出来,说是找人,倒不如说是要寻回一样东西。那是我们精灵族的特殊宝物,克里欧斯叔叔花了整整三十年才炼制成功的生命之戒。”

高守闻言一惊:“生命之戒?”真没想到,这件鸡肋道具,竟然是精灵族的宝物。

而天真的雪拉却丝毫没有留意到高守的异样,继续娓娓说道:“那是在半年前,南天林海的花精灵祭祀,受了重伤,向精灵之都求援。克里欧斯叔叔便派人拿着生命之戒前去救援,可是在成功施救回来的路上,护送生命之戒的卫士却遭到人类的袭击而阵亡,生命之戒也因此失落了。”

高守没有插话,乃是在考虑要不要将人家的宝物归还。那玩意留在自己这里也是鸡肋,不过要就这么还回去,貌似还多少有点舍得不的不说,面子上还过不去。再说了,即便这东西在自己这里是鸡肋,但鸡肋也是“弃之有味”不是吗?

雪拉倒是丝毫没有注意高守的表情变化,只是自顾自的继续说道:“好在克里欧斯叔叔,早在生命之戒中留下的他独有的灵魂烙印,并已经派人追查凶手。但当他发现凶手潜入黄昏之森,我们的人也用不了多久便可以赶到的事后。凶手竟然被另外的人杀死了,而杀死那凶手且得到生命之戒的人,我们只是从轮廓上能认出那是一个孩子,从水晶球上只能看到一个模糊的身影,并不真切,甚至连具体年纪也只能勉强辨认而已。”

“对了!”雪拉这才想起高守所说的话:“你小子实力不差,而且这段时间经常在黄昏之森走动,那么有没有发现有人带着一枚做工很精致,一枚镶有红宝石的金色戒指,那人也不一定是小孩,也可能是身材比较矮小的成年人。还有那戒指的特点嘛……那红宝石不是很大,但整个戒指的构造绝对比人类制作的戒指要好看很多。”

“是不是这样的?”听到这里,高守随手取出一物,问道。

雪拉一看之下,嘴巴顿时惊讶成O形,忙说道:“啊!生命之戒!”

“生命之戒,怎么会在你这?”雪拉一边紧张的说着,明艳的大眼睛却死盯着高守手中的生命之戒,生怕他再度会收起来似的,甚至大有随时动手强抢之意图。

高守手腕一翻,将那生命之戒攥在掌心,轻描淡写的笑道:“为什么在我这?很简单啊,事实与你之前所说的基本一致。只要你把最终得到戒指的那个小孩子,换成本高手就可以了。你干什么!?”

雪拉见状不容分说,直接一把抓过高守的小胳膊,可是在强行打开他的手掌后,却发现里面空空如也。马上急道:“那个高手……这个生命之戒是我们精灵族的秘传宝物,这个我刚刚有跟你说过的,你能不能还给我?生命之戒对我们精灵一族真正很重要!”说道最后,意识到自己失态的雪拉,忙松开高守的右臂,低头表示歉意。

高守有点傻眼,这妞傻的吗?居然直承这戒指重要,这不是等着挨刀吗?看起来挺聪明的小丫头,怎么作出了这么白痴的举动,你怎么应该作出一副不屑一顾,就算故做姿态也好啊,这才有机会以较小的代价取回戒指,如此直白的提示戒指的重要性,甚至还特意声明是对精灵一族都很重要,真正白痴啊,纯粹是被人卖了,还得替卖她的讲价的傻妞!

不过,同情是一回事,该动刀还是要动刀地……

“当初我为了得到这个东西可是差点送了我的小命,怎么能说还就还,凭什么?再说了,你这个‘还’字,用得也不是很是地方吧!”高守微微摇头道:“首先这个东西,并不是我从你们精灵族手里得到的……恩,你又搞出一个喇叭花来干什么?难不成你觉得自己做不了主,找上面的人商量商量!”

“不是啦,我……”雪拉话还没有说完,刚刚出现在她手掌中的喇叭花已经开始说话:“雪拉!生命之戒的痕迹再度出现了,不过它刻下出现的区域很危险,在火蜂鸟巢穴的无名山丘,你先在那附近观察有没有可疑的人出入,千万不要轻举妄动!如果在无名山丘发生战斗,一律会被火蜂鸟视为敌人,即使是我们精灵族的族人也不例外!”

“那个……”雪拉看了高守一眼,怯生生的说道:“我已经知道了。”

“把电话……厄,是把那个喇叭花给我。”在高守命令似的语气下,雪拉竟然下意识的将喇叭花递过来,这才想到这个小子很可能会将通讯喇叭花毁掉。不过转念一想,要制作这个东西需要的生命元素很少,毁了也没关系,而且这个高守看起来也不像是会做那种事的人。

却见高守接过喇叭花后,果然没有随手捏碎。这时刚好听到对面男子的声音继续说道:“雪拉,你是说你‘已经’知道?你是怎么知道的,还有,在你身边的男人是谁?”

听到这里,高守对这喇叭花说道:“第一个问题呢,雪拉之所以知道生命之戒,在这里出现,那是因为我拿出来给她看的,当然,我也知道生命之戒存在生命烙印波动的事情,否则之前我就不会特意隔绝那波动了。至于第二个问题,雪拉傍边的男人是我。”最后一句完全是废话,高守只说那个男人是自己,却没有告诉对方自己是谁。

“你说生命之戒在你手里?”喇叭花中,传来男子诧异的声音。因为生命之戒这种任何人都可以初步应用的宝物,一般人得到后遇到原主,藏着掖着还来不及,哪有像他这样,平时藏起来不用,居然在精灵族人面前拿出来显摆的?甚至还知道生命之戒存有特殊波动!难道这个小子,并不知道生命之戒,是精灵族的宝物?

不理会对方的疑惑,高守一笑道:“我一向不喜欢回答这样明知故问的问题。”

“你有什么条件,开出来吧,只要不太过分,我们都会考虑的。”喇叭花对面的声音深沉着说道。对于高守的回答,他感觉很无奈,毕竟自己虽然猜出来了,却还需要确定一下才觉得放心,没想到却因此遭到鄙视。不过对方既然知道生命之戒是精灵族的宝物,还肯拿出来,想必是打算以此为要挟,所要什么好处。

高守闻言一笑,又是一个找挨刀的同志,难道精灵族的生命都是如此的吗?不过这句话本盗圣还是很喜欢。毕竟还是成年人啊,说话知道讲条件,不像雪拉那样很傻还很天真。因为对方的提议还是让他比较满意,高守才想起还没有确认对方的身份,于是说道:“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你就是雪拉口中的克里欧斯是吧?也就是生命之戒的创造者,已经戒指中生命烙印的注入者!”

“你应该叫克里欧斯叔叔!”见到小孩子没有礼貌的样子,雪拉好心提醒道。

“这个问题很微妙的,他只是你叔叔,肯定不是我的,对吗?”高守纠正雪拉后,转对喇叭花说道:“那么克里欧斯先生,我们现在是否可以具体谈一谈条件的事了。首先我要声明一点,又或者这点你其实是很清楚的,这枚生命之戒并不是我从你们精灵族人手中得到的。而是从夺走它的凶手,我的敌人那里夺过来的,所以呢,你最好不要再用‘还’这个字眼。”

喇叭花另一端的克里欧斯知道,现在处于谈判阶段。也是稍后所谈条件的基础,谁在现在的讨论中占到便宜,一会的条件,自然对谁更有利一些。于是也针锋相对的说道:“我不能认同你的论调,虽然生命之戒并非是你得自我的族民之手,但你杀死的敌人,却是从我们精灵族手中夺走的生命之戒,这点想必阁下也不打算否认,既然如此,它的所有权仍应属于精灵族。而且在这次事情上,我们精灵族牺牲了三个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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