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话一出,郑家人更加心疼她了。
“我来了我来了,好冷好冷!”
常颜裹着狐裘钻进来,坐到温清芷身后的位置,将怀里的烧鸡拿出来,“刚买回来的李记烧鸡!我买了两只,大家一起吃~”
正说着,常百草也跟了过来,拿着他私藏的好酒,坐到郑父身边,“我早年自己酿的药酒,寒冬腊月,我们都喝点,暖暖身子!”
“好!”
郑父早有听闻常百草的大名,故而对他十分钦佩。
若非温清芷,单凭他们郑家,很难接触到这位名医。
好不容易有这个机会,当然要好好相处。
“常佬,我家幺女从小酷爱医术,不知是否有幸,拜入常佬门下?”
郑父同常百草喝了两杯,开口问。
常百草顺着他的话,瞧向他身后的郑淑,道:“老夫此生已收二徒,常颜便是我最后一名弟子了。”
听到这话,郑淑不自觉地瞧上常颜,眼里是既失落,又羡慕。
得到答案之后,郑父也没有勉强,只道一声‘明白’。
“不过……”
郑家同时看向常百草,听着他的下文。
他说:“我虽然不直收弟子,我的徒弟却可以。”
常百草看向常颜,“颜儿,你是否愿意收郑家四姑娘为徒?”
正在吃烧鸡的常颜嘴角都是油光,手中的鸡腿刚送到嘴边,还没下口,就被这几人给惊住了。
她咽咽口水,手里的鸡腿不自觉的拿下去,略显尴尬地看着众人,“我,收徒?”
她眨巴眨巴眼睛,有点不敢相信,“我、我这个医术,不行不行。我自己都没学到家,我怎么能够去教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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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连练摆手,鸡腿跟着她的动作晃动,形成残影。
“不行的,这样不行的。”
“有什么不行?”
郑父认真开口,“我家幺女从未学过医术,常颜姑娘可先教她一些基础。等她根基扎实之后,再教她其它。”
郑淑要留在京城,就得有一门能够养活得自己的手段,或者有人倚仗。
常百草的徒弟做不成,做他徒孙也是没问题。
“可是——”
“可是什么?”
常百草跟着看过来,“你只管收,日后不会的,为师帮你教她就是。”
常百草发话,就是给了常颜足够的底气。
“师傅……”
常颜瞬间明白,为何常百草让她郑淑为徒。
岭南郑家,家大业大,虽为商贾,在北冥商界却有足够的话语权。不管是京城大户,还是流通的商队,都会给郑家几分面子。
常百草一生,浪迹天涯,除了鬼医响亮的名声外,鲜少和人有所交集。王毅是男子,男儿志在四方,怎样都能过活。
可常颜不同。
她一女子,无家无人看护,行走在世间极其艰难。
他年纪大了,不可能一直活着。他迫切的想要给常颜找一个好的靠山,温清芷到底是女儿家,她一人撑着侯府已然不易,所以不能将常颜托付给她。
如今,郑家提了,那就是好的下家。
“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