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笑风上身只穿着一件紧身的子弹背心,勾勒出他强健的身材,露出了健壮的臂膀。
叶初不耐烦地将打火机扔给他。宁笑风也点燃了烟。
“身为特种兵警觉性这么低?”他在嘲笑叶初连他的脚步声都没发现。
叶初吐出一口烟,没有说话。
“你看上去弱不禁风的,居然会是特种兵。”宁笑风有些惊讶。
叶初扯扯嘴角,扬手抹了抹唇角。
弱不禁风?老子两世可都是曾经一个人徒手放倒了一头野猪。
见叶初一直不说话,他也不介意,“老子也是特种兵。”
叶初脸上闪过一丝异色。
“我是侦察兵,你呢?”
“狙击手。”
“我是18岁参军的。退役后,已经不适应这个社会了。生活过得平淡无奇,感觉很颓废,所以来这找刺激了。”
也就是,不怕死不要命了?
叶初笑了笑。
宁笑风挑眉看着叶初,明显在问你呢。
“为钱。”
最诱人也是最大众的理由。
如果可以,叶初并不想来这深山僻岭找罪受。选择雇佣兵这份职业,也就是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
叶初曾经重生过一次。他死于一次战争,被人用枪爆头。那一世他还没有来得及回到家,也没能回去见弟弟最后一眼。这是他最大的遗憾,谁料到他竟然重生了,简直是不幸中的万幸。他重生到当特种兵的时期,那次,叶初刻意让自己的脚受伤,而使自己逃过了一劫。
叶初知道,如果他不去,就会有人代替他死。他不是不愧疚,但是家里还有个弟弟等他回家。他从来不否认自己是个自私的人,自私鬼就自私鬼吧,他不愿意再留弟弟一个人了。这一世,只希望能够好好照顾他。
不管上一世,还是这一世,叶初都是个惜命的人。当年在边境线上偷袭敌军失败,他和战友们蹲在山洞里,心里念叨着两个字:活着,活着。
然后回去看弟弟。
18岁之前,叶初家境优渥,众星捧月,但一夕之间,父母被骗,公司破产,欠下大笔债务,紧随而来的是父母被害。
没有亲人愿意伸出援手,就怕惹上大麻烦,所谓的家道中落也不过如此。
18岁那年,经过再三考量后,他将弟弟托给可靠的阿姨照顾,独自参军。
他还记得,离家那天,叶愿哭着抱着他的腿让他别走,叶初当场就红了眼眶。
参军之后,他每个月都会把钱寄回去,只给自己留两百元,然后被选为特种兵,经历过大大小小的战争后,他终于活着从战场回来,退役了。
本以为可以和弟弟一起过平静的生活,谁知这一世的叶愿竟然得了癌症,难医,还需要大笔的医药费,最后他向现实妥协了。
用了两个月拼命学习法国语言,托关系求人办签证,只身来到了法国。
叶初弹了弹烟灰,宁笑风有些出神地盯着他的手指,有些蠢蠢欲动。
叶初不像其他特种兵,皮肤黝黑。他特别白,好像是怎么晒都晒不黑,但他的白和白人的肤色不一样,是一种让人很心痒的白。
宁笑风找不出形容词了。
突然,前面起了一阵骚动。两人抬眼一看,一群教官正朝一个人立正敬礼。那人穿着军装,身材挺拔,从侧面看上去就气势吓人了。
叶初瞅着那人的侧脸,觉得有些眼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