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黎是个喜欢花钱的,一贯钱的铜制香炉,喜欢也就买了。看到汤婆子,炭火盆,西域毛毯,天青色绵密厚实的帐子,成人穿的披风,兔皮,红狐皮,他都下手买了,讨价还价的事情都交给了余氏。
可能有些妇人天生就就精于此道,余氏砍价的样子完全和她腼腆的性格不搭调。沈来秋看到沈黎的私房钱用完了,再从腰包里掏钱出来,帮忙付账。
沈黎又看中一对兔子,看着软乎乎的。但是沈来秋没有买那一对,买了另外两只肥些的。
沈黎也无所谓,他是喜欢软萌兔子,但是用来吃也还不错。冷吃兔,麻辣兔头,烤兔子,蜜汁兔腿,想想也挺好的。
沈黎又关注了街上行人穿的衣服,商贩一般穿得没有那么讲究,客人确实个顶个的衣冠楚楚,于是又撺掇沈来秋去买新衣服穿。
“爹,咱们都有新宅子了,新宅子还那么好看,不得买几身像样的衣服,像样的鞋子吗?”
这时候他们刚从书铺出来,花了七贯钱买了笔墨纸砚,闻言,沈来秋有些肉疼,这钱花的,跟大水淌来的一样,但他还是去了成衣店挑衣服,他自己不买都没事,黎儿长这么大,过冬都没穿啥好衣服,这怎么行呢?
沈黎决定先看男装,因为妇人穿的衣服都在红街,稍微远一些。
“县城可真大啊,生意人也都会做生意。”沈来秋看着商贩们热情招待来往的客人,不管他们衣着如何,都一样对待,不管生意有没有做成,都以笑待人。
“爹,我要这个。”沈黎挑好了一套栗色盘领深衣,一套石青色家常锦缎袍子,两套带兔毛里子直筒裤,再来两件厚实夹袄。他很想念保暖内衣,可惜没有哪里卖。鞋子的话,冬天穿雪地靴最好了,这里有牛皮马靴,可惜不太适合小孩穿,因为有点重。他就随便挑了双厚底软靴,和一双家常穿的厚布鞋,说是里面是鹅绒的,保暖。
沈来秋也选了长袍,不过是深灰色锦缎长袍,另外挑了皮草外罩两件,裤子里衣各两套自是不提。
妇人买衣服比男人要慢,没有其他原因,主要是种类太多。余氏觉得自己年纪大了,不愿意穿颜色艳丽的衣服,被沈黎一票否决,“娘,咱们来的路上,也有许多跟你一般大的人穿红衣,您也穿吧,您的衣服都是青色,褐色的,真不好看。这个红凌袄子不好看吗?配上这件蜜合色对襟外罩,还有这件裙子搭上去,您简直比先前年轻三四岁。”
“这也太贵了,我哪里能穿得了这样好的衣裳,随便买两件就好了。”余氏问了价格,吓得赶紧随意挑了两件普通的。
沈黎觉得他娘没有必要穿那么呆板的颜色,毕竟才二十几岁,在现代说不定正在读研究生呢,正是打扮的时候。如今家里情况渐渐好起来了,他娘不打扮起来,假如他爹有别的想法怎么办?虽然可能性很小,但是不影响沈黎去未雨绸缪。叫娘败家的任务就交给我了!沈黎握拳坚定地想着。
“娘,你试一试,没准不合适,那我还能逼着你买吗?”
旁边不知是绣娘还是店员,殷勤地拿出合适余氏的尺码,轻轻挽着余氏的手臂。“您这样年轻,儿子也生的好看,还这样孝顺,您可真有福气。如今快要过年,不穿好看点,岂不辜负了小公子一番心意,去试一试吧,白试不要钱!”
余氏被她软言相劝,一时不好拒绝,只拿了衣裳去里间试衣服去了。
沈来秋不知道沈黎腹诽他,忽然打了好几个喷嚏,他揉了揉鼻子,在门口等了一会儿。他看到余氏换上新衣,含羞带怯出来偷偷看他的样子,眼睛都直了。刚认识余氏那会儿,余氏真的非常好看,他一眼就喜欢上了,才不顾娘的反对,硬是娶了她。后来可能是日子太苦了,余氏的好颜色渐渐蒙上一层灰纱,显得没那么好看了,只是夫妻之间的感情,后来往往与容貌关系不大,余氏温柔体贴,他心里一直是
“真好看!都买下来吧!那两双靴子和布鞋都拿着,你鞋子太少,冬天熬不过去。”这些年余氏也不容易,再说这些钱都是余氏生的好儿子赚的,哪怕钱都花在余氏身上,也没什么不对。
余氏被他这样直勾勾的眼神看得心里发烫,连忙低下头,不再言语。那店员立刻将衣裳包好,还送了两朵绢花。余氏心里欢喜孩子男人体贴她,连砍价都忘了。
沈来秋把买好的东西装在一辆驴车上,余氏和沈黎坐在另外一辆驴车上。驴子养熟了,就会自己跟着前面主人们坐的车走,沈来秋没有把小驴萌萌拉出来,因为这头驴子被沈黎惯的有些不太听话,虽然也能拉车,就是太爱撒娇,让它拉车,可能拉着拉着,还会回过头来讨个糖吃。
他们一家人说说笑笑,完全不知道,在他们买完东西后,就有一群家住在县城,平日里无所事事,偷鸡摸狗的二流子尾随他们。这些人是福禄赌坊刘泗派来的,主要是为了估算一下沈来秋到底有多少钱,住家的具体方位。
刘泗此人,常年在赌坊做管事,江湖朋友多,接触的人大多没什么底线。私底下也和那些人做了些见不得人的勾当,一开始还觉得良心不安,只是现在银两滚滚收入囊中,什么良心不良心的,也早忘了。前些天,听一个怂包抱怨自己的兄长赚钱了不带兄弟花,只有一个儿子惯的跟宝贝蛋一样云云,顿时动了点心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