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明浩简直无法想象,一个人到底要无聊到什么程度才会不惜在吃饭的时候进行这样一项繁琐的工程,要有多无聊才把盘子里的菜当积木来玩。
林晓梦也很好奇自己是怎么做到的,可是她确实这么做了。从繁忙的高中进入到大学,像是一脚踩到了云彩上,软绵绵的让她无所适从,以前她总觉得时间像是渗到木头中的水,根本挤不出来,现在她才真切体会到,什么叫做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而且她觉得自己手中的海绵是刚浸过水的,一挤一大把。
宋明浩不由得笑了起来,说道:“如果你真的很无聊,可以去图书馆打发时间,那里有很多有趣的书,我想总比在这里为你不喜欢吃的食物搬家要好得多。”
林晓梦觉得宋明浩的话很有道理,他们学校最让人骄傲的就是拥有市里最大的一座图书馆,无论如何,这个资源不能浪费。于是,林晓梦常常泡图书馆,于是,林晓梦也常常跟喜欢泡图书馆的宋明浩相遇。
他们偶遇的次数实在太多,宋明浩常说的一句话从“好巧啊”变为“是你”最后成了“嗨”。而林晓梦从一开始的“howareyou”到“howoldareyou”最后变成了抿唇一笑。
直到有一天,林晓梦看完书准备离开,宋明浩跟着她一起走出图书馆,一路上两个人谈天说地,像是认识了很久。快到她宿舍楼下的时候,宋明浩才把她的书放到她的手中,犹豫着问道:“这个星期天,我们学校跟外校的友谊篮球赛,你会去吗?”
林晓梦当然知道宋明浩会去,他是他们学校的主力,她知道他打篮球很厉害,却从来没有机会见识,因为每当他在篮球场上,他们的那块场地必然会被女生们围得水泄不通。
林晓梦歪着头想了想回答道:“如果你可以为我留个好位子的话,我不会拒绝。”
宋明浩不由得被她逗笑,整个人沐浴在阳光中,朗声回答道:“当然!”
他当然会为她留一个好位子,宋明浩特意为林晓梦留的位子离球场很近,她甚至可以清楚地看到场上每个男生脸上的表情,包括宋明浩唇角那抹始终温暖人心的笑意。
篮球赛很精彩,宋明浩果然如传说当中一样帅气耀眼,他轻轻跃起时轻盈的身姿,他带着球躲闪对方时轻巧的步法,他扣篮时自信灿烂的笑容,让林晓梦觉得,他获得的每一句赞誉都名副其实。
这个在平日里温文尔雅的有几分书生气质的男孩子一到了篮球场上就如同骏马般展开矫健的身姿,张扬着青春的活力。
林晓梦不由得想到,静若处子动若脱兔,对宋明浩来讲真是再恰当不过的形容。
赛场上的局势越来越紧张,看台上的呐喊声也越来越嘹亮,林晓梦能够清清楚楚地听到关于“宋明浩加油”的声音,发自每一女孩子的心底,近乎疯狂。她的心也跟着场上宋明浩的身影,宋明浩手中的球忽上忽下忽左忽右,她忍不住从看台上站起来,手圈成喇叭状,大声喊道:“加油,加油,明浩师兄加油!”
有那么多人在呐喊,林晓梦以为他绝对不会分辨出她的声音,甚至,她的声音很快被湮没在更大更疯狂的呐喊声中,他不一定听见,但是,宋明浩竟然转过头向她所在的方向看了一眼。他的唇角微微上扬,带着一丝让人心动的魅力,林晓梦甚至清楚地看到他对她眨了眨眼睛。然后,他纵身跃起,球从他的手中抛出,每个人的眼睛都盯着这个球,它在空中划过半个场地,最后落入篮框。
“啊——我们赢了!宋明浩好棒!”
“我们赢了耶!宋明浩真的太棒了!我好爱他!”
“宋明浩,宋明浩!!!”
“太厉害了,宋明浩太厉害了!”
林晓梦这时才知道,宋明浩刚刚抛出去的那个球是整个比赛的关键,现在他们学校赢了整个球赛,大家高兴得又叫又跳,宋明浩也在赛场中跟他的队友们击掌庆祝,就像是刚刚打了胜仗的战士一般。林晓梦看到他的脸上还流着汗,晶莹的汗珠挂在他的发梢,随着他奔跑的动作甩向半空。
他一路小跑,竟是跑到了林晓梦的身旁,林晓梦有点受宠若惊,那么多漂亮的小姑娘在等着他,殷勤地为他递水拿毛巾,而他却径直跑到了她的身旁。
林晓梦抬起头来,难掩心中的激动与兴奋:“恭喜你!”
宋明浩和她同样高兴,赢得了篮球赛固然开心,有她分享才是最令他高兴的,他喃喃自语般地说了句什么,林晓梦只看得到他的嘴唇动了动,四周实在吵得厉害,于是她仰起头来问道:“什么?你刚才说的是什么?”
宋明浩笑了笑,俯下、身子似乎是想离她的耳朵更近一点,于是林晓梦主动仰着脸将耳朵凑上去。
宋明浩的唇瓣却没有凑到她的耳朵前,却吻上了她的脸颊,林晓梦只觉得接近唇角的地方一阵温热,像是蝴蝶翅膀轻轻拂过。
她听到他说:“我们在一起好不好?”
作者有话要说:嘿嘿,求撒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