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海德里希的对手、武装部队员高统帅部谍报局局长威廉&iddot;卡纳里希海军上将和中央国外科科长汉斯&iddot;奥斯特中校,越来越让军事情报工作打入明令禁止由它插手的政治情报领域,反过来却防止党卫队警察机器干预军事领域。海德里希清楚地看到,他的权力还不够大,还不能够足以消除自己王国里引起摩擦的因素。
1938年春,当秘密警察和保安处的声望下降的时候,他产生了新的想法,即更换新的招牌,把这两部分合并成德国中央保安局。
由此便不可避免地带来一个新问题,秘密警察的职位都很高,他们进到保安处得到的官阶已相应很高。例如刑事警察书记长可以得到党卫队三级突击队中队长的官衔,刑事参议则变成了党卫队一级突击队中队长。政务主任更高,可以成为党卫队旗队长。这对保安处原来的人极为不利,他们中的大多数将听命于这些新官僚。海德里希决定结束这种不在同一起跑线上的不平衡现象。他想把情报机构的保安处同保安警察合并,从而使保安处也变成国家行政机关。他责令施伦堡就保安处和保安警察的合并进行研究,以解决经费短缺和享受固定养老金问题。
由此便不可避免地带来一个新问题,秘密警察的职位都很高,他们进到保安处得到的官阶已相应很高。例如刑事警察书记长可以得到党卫队三级突击队中队长的官衔,刑事参议则变成了党卫队一级突击队中队长。政务主任更高,可以成为党卫队旗队长。这对保安处原来的人极为不利,他们中的大多数将听命于这些新官僚。海德里希决定结束这种不在同一起跑线上的不平衡现象。他想把情报机构的保安处同保安警察合并,从而使保安处也变成国家行政机关。他责令施伦堡就保安处和保安警察的合并进行研究,以解决经费短缺和享受固定养老金问题。
施伦堡受命后,制定了一个新的超级机构计划,提出建立一个德国中央保安局的设想(保安处加保安警察),即把党的机构保安总处和国家机关的保安警察总处合并,组成德国中央保安局。各大区设德国中央保安局督察员,领导德国中央保安分局,并统一领导区的保安警察和保安处部队。不难看出,施伦堡的这项计划意在保持保安处的&ldo;独立性&rdo;,以防被保安警察吞并,而反过来领导原来国家机关的保安警察。
这种把警察非公务人员化的想法,受到了旧法学家瓦尔纳&iddot;贝斯特的反对。他坚决主张由行政法学家担任关键性要职,并制定了新的任免升迁方案,要求作为国家机关的保安处人员应同样具有完整的法学知识。
1939年4月,贝斯特在《德国法治》杂志上发表文章,抨击海德里希等人蔑视法学家。他写道:
法学家的职业,特别是在第三帝国,应该理解为&ldo;人民制度的整治者&rdo;的职业。因为他要精于文职人员发布和执行命令的技术,并熟悉和领导集体的所有任务,因而能在各个领域中行使……他的整治职能。因为法学家的职业……是人民制度范围内&ldo;政治性最强&rdo;的职业。
海德里希立刻组织反击,他责成施伦堡写文章反驳。施伦堡的文章写道:贝斯特的观点是&ldo;个人的喜爱问题&rdo;,&ldo;很值得怀疑的是,保卫&ldo;法学家&rdo;的时期是否已经来到&rdo;,&ldo;通篇都充满了狂妄自大。&rdo;
笔战毫无结果。希姆莱不敢向党提出保安处拟定的关于成立德国中央保安局的计划。有一次,当他小心翼翼地向赫斯下毛毛雨时,当即遭到训斥。赫斯批评道:党是不允许将一个党的机构同一个国家机关合并成新的国家超级机器的,这不符合党的保密原则。
最后搞成的德国中央保安局(rsha)只是一种脆弱的妥协产物。1939年9月27日成立的这个机构,始终没有在公众中亮相。它过着隐蔽性的生活,在同其他部门打交道时连&ldo;德国中央保安局&rdo;的倍笺也不得使用。保安处和保安警察没有合并,党和国家没有混在一起,只是将原来的保安总处和保安警察总处的部门编成德国中央保安局的七个局:
第一局:负责保安警察和保安队人员的培训和组织。
局长:1939年到1940年7月为贝斯特博士,到1943年初止为施特雷肯巴赫,到1943年11月止为舒尔兹,纳粹投降前为埃尔林格。
第二局:负责财政和经济。
局长:1939年到1940年7月为贝斯特博士,以后相继为内克西格特和施帕西尔。
第三局:负责德国的生活区,等于国内保安处,党的机构。
局长:党卫队分队长奥托&iddot;奥伦道夫,任职期为1939年到1945。
第四局:负责考察和反对敌人,等于盖世太保,国家机构。
局长:海因里希&iddot;缪勒,任职期为1939年到1941年。
第五局:负责同犯法行为作斗争,等于刑事警察。
局长:1939年到1944年7月为阿尔图&iddot;奈比,1944年到纳粹投降为潘青格尔。
第六局:外国情报处,等于国外保安处。
局长:1939年到1941年为党卫队旅队长海因兹&iddot;约斯特,1941年至纳粹投降为瓦尔特&iddot;施伦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