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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剑仙斩阎王上(第2页)

“听说有个姓朱的太子闲的蛋疼去找风云国的麻烦,结果两国将士现在是剑拔弩张,仿佛即将要开战一样,连个坏蛋都不敢在那里呆了,还跑了这么远。”从公孙朝仪不满的语气中,朱晨桓很容易能判断出女侠正对那个不能让她好好行侠仗义的太子殿下怒意满满呢。

“你感觉我石玉国在沧郦城的守军如何?”朱晨桓没敢接茬,又换了个话题。

公孙朝仪认真的想了想,又看了看朱晨桓,然后道:“比你厉害多了。”

“哈?你就不能用精锐来形容?”

“本女侠又没有跟他们打过,哪里知道他们弱不弱,倒是揍你很轻松,两年没揍过你了,让本女侠给你松松筋骨呀?”

看着公孙朝仪跃跃欲试的样子,朱晨桓默默地低下了头,他真的发现自己与这女侠天生相克,几句话下来,每句话最后都是把自己往坑里推,也不知道两年前自己是如何从公孙侠女的手上活下来的。

“是他?走!”就在朱晨桓低头的时候,公孙朝仪忽然低呼一声,然后朱晨桓还未反应过来,就被公孙朝仪拽了起来,拉着躲在了一旁。

“怎么了?”朱晨桓问道。

公孙朝仪做噤声状,伸手指向不远处道路上一个看起来有些鼠头鼠脑的男子,道:“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看来这是老天给本女侠行侠仗义的机会。”

“你说的采花大盗就是他?”朱晨桓眉头微皱,公孙朝仪却是一脸得意的点头,骄傲道:“怎么样,本女侠厉害吧?”

朱晨桓眉头皱的更深了,只是他躲在公孙朝仪的身后,公孙朝仪发现不了。

“你就不怕没有抓成这个采花大盗,反而被人家当花给采了?”

公孙朝仪拍了拍腰间的佩剑,昂首道:“本女侠的本事你又不是不知道,这个小毛贼又岂是本女侠的对手,只是他逃跑的功夫实在是一流,本女侠追了他快一个月,都没有找到抓拿他的机会,今天好不容易再次碰到他,可不能让他给跑了。”

“追!”公孙朝仪低喝一声,刚跑出两步,又突然停了下来,她微皱秀眉看着朱晨桓,想了想,然后道:“你别跟着了,这不是和那些混混打架,万一伤到你,到时候本女侠可不一定有空顾着你。”

本来以为胆小怕事的朱晨桓会消消停停的留在这里,可谁知朱晨桓却摇了摇头,只见他手臂弯曲,做了一个健美先生的动作,自负道:“可别小瞧我,现在你都未必能打得过我了。”

见朱晨桓又是那种看不懂说不清的搞怪模样,一直自诩女侠的公孙朝仪看着猎物马上就要离开视线了,便也不再管朱晨桓,只是道一声有危险自己先跑的话,然后就东躲XC跟在了采花大盗的身后。

这个采花大盗年龄大约三十四五岁,身穿朴素灰布衣衫,长相普通,属于扔到大街上绝对没有存在感的人,而就是这样一个人,却被女侠追了一个月,即便是除去女侠被美食所吸引导致跟丢的八次机会,也有两次是他自己逃脱的,这属于本事,按照朱晨桓的话来说,不把本事用到正地方的人,该杀!

采花大盗双眼眼珠不断旋转,他左看看,右瞧瞧,偶尔在大街上碰到一个体态丰腴的妇人,说不得要偷偷摸上一把,然后趁妇人不注意,下一刻就跑到了妇人的前面,之后又跟没事人一般走走停停,没有任何一人发现他刚才所做之事。

朱晨桓与公孙朝仪跟在采花大盗身后,看着采花大盗熟练的技艺,也是忍不住滋滋出奇,怪不得公孙朝仪抓不到采花大盗,估计就算她有机会与采花大盗接触,也绝对伤不了人家一分,就这种在大庭广之下都敢作案,并且从无失手的家伙,也就神经大条,脑子里装不下聪明二字的女侠会分辨不出他与普通蟊贼的区别。

走过主街道,并入小巷子,而后越走越偏僻,不知不觉就走到了平日里微服私访的朱晨桓最爱去的地方。

都说这种地方很神秘,能够发现很多意想不到的惊喜,但也同样很可怕,因为谁也不知道从这里走上一圈会看到几个尸体。

毕竟天黑杀人夜,巷子死人时,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就与渴了要喝水一样简单。

天上云层不知何时越积越多,到此时已经乌云滚滚,将太阳都完全遮挡了,阳光投射不下来,使得冬日的石玉城愈加寒冷起来。

朱晨桓抬起头瞥了一眼漆黑的云层,嘴里轻轻叹了口气,他捅了捅偷偷摸摸看着采花大盗停止走步的公孙朝仪。

“干什么?”公孙朝仪正在疑惑呢,为什么这采花大盗不走了。

可谁知道朱晨桓竟然不躲不避,就空着手向那采花大盗走去,吓得公孙朝仪连忙跑了出来,挡住朱晨桓,道:“你干嘛?怎么暴露了?”

朱晨桓冲那采花大盗努了努嘴,一脸无奈的看着公孙朝仪,道:“女侠,你真的以为他是来遛弯的?真不知道被人家耍了这么久,你还能安然无恙的吃着肉……哦,或许就是因为你经常因为吃肉而忘记一切,才能一次又一次逃脱他的魔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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