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怕是压制了实力,拿瓦知道凭借八不戒的实力,战胜克里斯并不是个难事,但他没想到八不戒居然只依靠新学的刀法就能取得胜利。
就像诸葛亮派马谡战胜了司马懿一样,这太过于荒谬了。
“我以为你会放水输给他。”
拿瓦看着从擂台上下来的八不戒,八不戒背后被横刀划出一道见骨的伤口,并不算很深,但也足够让拿瓦吃惊了:“这个大队上对你来说很重要吗?”
“不重要啊。”八不戒理所当然地说道,“但对大卫来说很重要,大卫可是答应了芙兰雅小姐,要守住这个大队长的职位的。”
“好吧,既然大卫守住了大队长的职位,那斯科特也得尽力而为了。”
拿瓦有些头疼,承诺确实是个麻烦的东西,它可以不去遵守,这承诺对他没有一点约束力,但他真的能不去遵守吗?
明明答应会守住,但却自己放水,拿瓦总觉得这样做,有点对不起自己的良心。
良心这东西,并没有多大用处,但没有良心带来的危害是巨大的,拿瓦不愿意自己成为一个没良心的人。
拿瓦的对手,是一个精瘦的男子。横刀斜挎在腰间,手里握着的是一对短匕。俗话说,一寸短一寸险。使用短兵器的人必须近身才能攻击,必须要比使用长兵器的人更快更迅猛,承受更多的风险。
相比较风险,短兵器的收益就显得有点微不足道了。在拿瓦认识的人里面,除了焱,好像没有用短兵器的。
但哪怕是焱,也不会选择用匕首这种武器。匕首是短刃武器,看似两面开刃,但实际上想要用两边的锋刃触碰到对手,在双方实力相近的情况下是基本不可能的。
匕首唯一能够利用到的锋芒,就是它的尖端。只要拉扯开距离,不让自己进入到匕首的攻击范围内,就已经立足于不败之地。
“挑战赛,三组,被挑战者,斯科特;挑战者,卡尔斯。挑战开始。”
裁判的声音刚刚落地,卡尔斯就动了起来,他身形快如鬼魅,不过转瞬间就跨越了整座擂台来到了拿瓦身前。
“斩!”
但他的动作虽快,却快不过拿瓦的眼睛。就在毫秒之间,拿瓦的横刀就已经挡在了卡尔斯的必经之路上。
匕首和横刀瞬间交手三次。
以快搏快,以命搏命。
卡尔斯侧身,刀光如一匹布练划过长空,刀尖如鹰隼,刺击在横刀侧面,发出金石相撞的响声。
同时欺身而上,另一把匕首刺向拿瓦咽喉。
横刀重量和大小都远超匕首,运转速度远远不如匕首,卡尔斯想要以快攻打乱拿瓦进攻节奏,从而一击制敌。
但拿瓦不跟他比快了。
“断!”
拿瓦一退,刀横面拍击在匕首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