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李子摇了摇头,扭过头背着张槐做了一个鬼脸。
阿治和乐芳菲今天要去狩猎的地方是御庄。御庄是只属于天子的园林,只有天子能使用,面积不如皇庄大,但却比皇庄更精致典雅。而皇庄,是皇家园林,皇室成员在提前申请后便可以使用,天子带群臣外出时大多也是住在皇庄而不是御庄。
总之,御庄才是阿治的私人财产。
来到御庄,早就侍卫等在那里,阿治简单交代了几句,便带着乐芳菲往山林里行去。
阿治和乐芳菲各自带了弓箭和刀剑,两人武艺都是不俗,等闲情况下并不需要护卫保护。张槐和另一名常驻御庄的侍卫跟着两人,小李子则留了下来,跟其他侍卫分散开保护山林,以免有陌生人闯入进去。
乐芳菲拿出自己的弓箭,笑着看阿治:“咱们比比看?”
阿治一仰头笑道:“行啊,我可不能输了。”
乐芳菲:“我可不会让着你,咱们各凭本事。”
乐芳菲可是做过职业猎人,当初作为霍小飞,她可是靠打猎为生过了两年多。
今天说好了只猎兔子,乐芳菲和阿治便只打兔子,其他野兽一概放过去。不需要侍卫去驱赶走兽,乐芳菲仔细在林中观察一会儿,便能找到兔子窝,把阿治佩服的不行。
待到中午,他们已经端了三个兔子窝。乐芳菲留了两只出生不久的小兔子,打算带回去送给王宁儿做个玩意儿。其他兔子由侍卫们剥了皮,然后送回了御庄。
差不多该用午膳了,小李子提了食篮过来,里面装着御庄膳房送来的热腾腾的饭菜,其中最香喷喷的是一只还冒着热气的爆炒兔肉。
找了一块平整的地方野餐,乐芳菲一边啃着兔腿,一边询问那些侍卫们怎么解决午膳。阿治答曰自有御庄那边的人送饭过来。
下午,他们又端了两个兔子窝,然后打道回城。下午猎到的兔子,侍卫们一样处理了,只是剩下的兔子肉没有送去御庄,而是放上了阿治的马车,便是让乐芳菲带回四贤斋的。
炒兔肉不好做,火候掌握不好,兔肉便会变得死硬咬都咬不动,所以晚上四贤斋里由丁卯亲自下厨。这一次张婆子在旁边打下手,把十几只兔子头腌制了起来。
十几只兔子头放在坛子里,加入一大堆的调料,其中有一半是通红的干辣椒粉。乐芳菲在旁边看着,只觉得自己嘴巴火热起来,好像要被那些辣椒灼烧到。
十几只兔子的肉,四贤斋里几人吃不掉,便拿了一部分出来卖。因是平时吃不到的美味,剩余的兔肉被常客们一番哄抢便不剩了。
三天后,乐芳菲和阿治相约去童玺的山上打山鸡,这次有童玺和小厮一起过去。而且这次去的没有那么早,天亮后众人才一起出发。
出城两辆马车,童玺的车子要往回带东西,不能载人。依旧是张槐和小李子跟着阿治。
童玺的山头比御庄小多了,山上的树木也没有御庄那么茂密。当初买下山头,童玺便请人在山里杀了几棵树,免得山林太过茂密留下隐患。当时童玺买木头小赚了一笔。
山鸡不如兔子好找,因为它会飞。兔子可以守窝,但山鸡不会。乐芳菲不愧是做过猎户的,山鸡还没抓到,先找到了一窝山鸡蛋。
童玺:“山鸡蛋好小啊,蛋壳居然是青色的,感觉壳很厚的样子,要不要把这些山鸡蛋孵出来呢?”
乐芳菲:“不至于吧,养太多山鸡做什么?它们又不能像普通母鸡一样天天下蛋,就是吃起来味道好一些,你放养了这几只山鸡,还不嫌麻烦呐。”
童玺:“说的也是,就这几只都找不到了,养多了就更鸡飞狗跳了。”
阿治:“御庄的山里也有山鸡,侍卫会定期进山里打猎,保持山林不被这些野兽占领。”
童玺:“放心,我这里放养的动物最终目的都是吃,今天你们来了,我就当免费劳力用了,不用只抓山鸡,能抓到什么就抓什么。”
乐芳菲黑脸道:“除了山鸡,你还放养了什么?”
童玺:“我还放了几只山羊,野鸭子也有,还有一些刺猬。”
乐芳菲一脸惊讶:“还有刺猬?这个东西好像没有鸡鸭繁殖力那么强吧。”
童玺:“你不懂,我以前养过刺猬,这东西现在正好是产仔的季节,我们要是能找到刺猬窝,就把它们一锅端了。其实我有点后悔放养刺猬,这东西也吃庄稼,虽然吃的比较少。我这山上没有大型的野兽,刺猬天敌少,我担心会让它们大量繁殖起来,那就糟糕了。”
乐芳菲:“我以前吃过刺猬,用泥巴把刺猬整个糊起来,然后放在火堆里面烤,烤熟了以后把泥块剥下来,刺猬身上的刺也会跟着泥块下来,刺猬的肉是蒜瓣肉,一瓣一瓣的。”